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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新进人员聘期目标任务征求意见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03-11 点击数:

 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统一部署,经学校研究,自2014年开始,学校与所有新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化管理。

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指事业单位与受聘人员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人事管理制度。现将各岗位聘期目标任务公布如下,请各单位明确本单位各类岗位的任期目标,并在聘期结束后协助人事处进行聘期考核。务必按照要求完成此次合同签订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教师岗

(一)博士研究生

1、聘期内须完成年均150个教学工作量;

2、聘期内须独立、完整讲授2门以上本、专科课程(其中1门应为必修课),且每学年独立、完整讲授1门本、专科课程;

3、聘期内教学效果综合评价良好以上;

4、聘期内完成《烟台大学教师职务评审条件(修订)》(烟大校发〔20131号)中规定的申报副教授的业绩条件要求。

(二)副教授

1、聘期内每学年至少完成150个教学工作量;

2、聘期内须独立、完整讲授2门以上本、专科课程(其中1门应为必修课),且每学年独立、完整讲授1门本、专科课程;

3、聘期内教学效果综合评价须每年均为良好以上;

4、聘期内完成《烟台大学教师职务评审条件(修订)》(烟大校发〔20131号)中规定的申报教授的业绩条件。

(三)教授

1、聘期内每学年至少完成150个教学工作量;

2、聘期内须独立、完整讲授2门以上本、专科课程(其中1门应为必修课),且每学年独立、完整讲授1门本、专科课程;

3、聘期内教学效果综合评价须每年均为良好以上;

4、聘期内完成《烟台大学教师职务评审条件(修订)》(烟大校发〔20131号)中规定的申报教授的业绩条件的全部内容,即满足申报教授条款的123

(四)硕士研究生

1、聘期内须完成年均150个教学工作量;

2、聘期内须独立、完整讲授2门以上本、专科课程(其中1门应为必修课),且每学年独立、完整讲授1门本、专科课程;

3、聘期内教学效果综合评价良好以上;

4、聘期内在正式期刊发表3篇论文,其中至少要有1篇核心期刊。

二、管理岗位和辅助岗位

参照学校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工作规定的任期目标制定。

三、其他情况说明

1、各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任期目标进行修改,但不得低于学校制定的条件;

2、各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与受聘人员约定附加条款,但须经人事处审核;

3、请各单位于318日前将附件的表格书面报人事处,电子版发送至ytdxrsc@126.com

4、人事处将于3月份组织完成新进人员的合同签订工作。

附件:

烟台大学新进人员聘期目标任务.xls

 

 

                       烟台大学人事处

2015310

(责任编辑:烟台大学-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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