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内选聘学生专职辅导员的通知出处:人事科 发布时间:2008-07-11 11:48:19 按照校党委常委会议的要求,今年拟从我校教职工中选聘一部分人员作为专职学生辅导员充实到辅导员队伍当中去,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我校在编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人员。 2、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政策水平,有较强的政治分辨能力,政治立场坚定; 3、德才兼备,乐于奉献,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 4、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调查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5、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岁,有学生工作经验的可以适当放宽。 6、中共党员,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报名时间 2008年7月11日—2008年7月16日 三、报名方式 下载校内专职学生辅导员选聘报名表,按照要求填写好后加盖单位公章报人事处人事科,电话:2433,联系人:孙砚博 四、选聘办法 1、个人申请,单位推荐,部门审查,人事处牵头组织选聘考核小组依照《烟台大学专职辅导员招聘办法(暂行)》有关规定对应聘者进行选聘考核工作。 2、考核小组将选聘考核情况报学校党委会,经学校党委研究确定选聘人员,由学工部负责岗前培训、制定使用方案,人事处办理有关手续。 五、其他未尽事宜可与人事处或学工部联系。
人事处 学工部 2008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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