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申报人:
请严格按照如下要求,及时将有关材料报送至本学院(部门)职称工作负责人员。
申报高校教师职务
一、12月13日(周日)前 单位推荐阶段
1、填写“2020年度职称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报至单位。
2、连续第三次及以上申报相同教师职务人员,请填写“新增成果表”。
3、申报高级职务需要提交《学术检索表》(校内检索)。申报人的代表性学术成果的电子版与原刊刊发格式必须完全一致。各申报人首先将代表性成果的电子版、原刊及填好的学术检索表(电子版)交至单位,经单位审核无误后,由单位统一与我校图书馆联系检索事宜,人事处不负责此项工作。
4、提交非第一作者论文的,须提交其他作者承诺书:“我作为第一(或通讯)作者,同意XXX作为通讯(或第一)作者发表在XX刊物XX年X期上的XXXX论文作为其个人申报材料提交,我今后将放弃该成果作为第一完成人的使用权。”涉及到校外情况的,需要提交相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的授权证明。证明材料全部上传至科研系统,同时保证科研系统上传人与申报人前后一致。
5、专利参照第4条执行。
6、根据自身科研成果实际情况,慎重选择学科组。
7、申报人应根据现从事专业慎重提交代表性学术成果,确定提交的成果不可退换,且须填报科研管理系统。
8、按照单位要求,完成推荐工作。
二、在获得单位推荐后,做如下准备工作:
(一)文字材料:
1、《烟台大学申报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价表》(2020版)(需将灰底或红色的提示文字删除,A3纸双面打印,1份,盖章,不可添加附页或加粗字体,不准变动页码及表的格式,允许适当调整字的大小和行距)。
2、《六公开监督卡》一人一份(可复印)。
3、该评价表因存档要求,严禁变动上下左右格式。
4、人事处初审合格后,按审核要求提交《烟台大学申报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价表》(2020版)5份,不盖章。
(二)证明材料:
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现职称证书(初级职称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均须原件。
2、《评价表》中填写的业绩材料(即《评价表》“二、任现职以来业绩达标条件”和“四、代表性学术成果及科研情况”栏中提到的,均须提供支撑材料):
(1)无原刊,提交图书馆检索部门盖章论文打印件且有收录证明的,须经社科(科技)处审核通过,盖章签字后视为有效;无收录证明的,申报人还需提交院学术委员会出具的标注了该成果正式发表时间的“该刊物确实不刊出纸质版”的审核证明。(2)论文收录证明、转载、他引材料和期刊影响因子证明,必须是由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或我校图书馆开具的。(3)著作、获奖证书、科研项目鉴定证书或批准书或结题报告或合同书,所交材料须能显示申报人在该成果中的位次。(4)外文论文须提交中文译文。
注:在《评价表》“业绩综述”栏介绍的本人业绩不需要向学校提交证明材料。
3、申报人若满足“评审条件”中的学术专著项,须提供本单位开具的符合“评审条件”规定的审核报告及专著相关的博士论文或科研论文原件。
4、凡同一刊物可查出不同分区收录的,须提供本单位学术委员会出具的相关选择分区报告。
5、填写其他工作量的,须提交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其他工作量明细表。
(三)电子文档:
《评价表》电子文档(word)文件名必须是如下格式“拟申报职务+学院名称+姓名+文件名称”(如破格务必在文件名注明),如“副教授+艺术学院+孙俪+评价表(破格)”
注:学术成果一旦提交无法更换,如违反相关条款,将失去进一步职称评价资格。
三、12月18日(周五)
缴费:自行网上缴费(数字校园\财务信息\校园统一支付平台\用户登录(本人的工号为用户名)\生活缴费,按个人申报级别,选择缴费),打印缴费凭证,报送本单位职称联络人处。
四、12月25日(周五)
职能部门审核《烟台大学申报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价表》审核定稿后,报送40份。(需要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和申报人签字)。
申报教师外系列职务
一、12月13日(周日)前 单位推荐阶段
1、填写“2020年度职称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报至单位。
2、申报高级职务需要提交《学术检索表》(校内检索)。申报人的代表性学术成果的电子版与原刊刊发格式必须完全一致。各申报人首先将代表性成果的电子版、原刊及填好的学术检索表(电子版)交至单位,经单位审核无误后,由单位统一与我校图书馆联系检索事宜,人事处不负责此项工作。
3、申报人应根据现从事专业慎重提交代表性学术成果,确定提交的成果不可退换,且须填报科研管理系统。
4、提交非第一作者论文的,须提交其他作者承诺书:“我作为第一(或通讯)作者,同意XXX作为通讯(或第一)作者发表在XX刊物XX年X期上的XXXX论文作为其个人申报材料提交,我今后将放弃该成果作为第一完成人的使用权。”涉及到校外情况的,需要提交相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的授权证明。证明材料全部上传至科研系统,同时保证科研系统上传人与申报人前后一致。
5、专利参照第4条执行。
6、按照单位要求,完成推荐工作。
二、在获得单位推荐后,准备如下工作:
(一)文字材料:
1、《烟台大学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价表》(2020版)(需将灰底或红色的提示文字删除,A3纸双面打印,1份,盖章,不可添加附页或加粗字体,不准变动页码及表的格式,允许适当调整字的大小和行距)。
2、《六公开监督卡》一人一份(可复印)。
3、该评价表因存档要求,严禁变动上下左右格式。
4、人事处初审合格后,按审核要求提交《烟台大学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价表》(2020版)5份,不盖章。
(二)证明材料:
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现职称证书(初级职称不提供),均须原件。
2、《评价表》中填写的业绩材料(即《评价表》“六、任现职后取得的成果及受奖情况”和“七、任现职后的著作、论文及重要技术报告等”栏中提到的,均须提供支撑材料):
(1)无原刊,提交图书馆检索部门盖章论文打印件且有收录证明的,须经社科(科技)处审核通过,盖章签字后视为有效;无收录证明的,申报人还需提交院学术委员会出具的标注了该成果正式发表时间的“该刊物确实不刊出纸质版”的审核证明。(2)论文收录证明、转载、他引材料和期刊影响因子证明,必须是由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或我校图书馆开具的。(3)著作、获奖证书、科研项目鉴定证书或批准书或结题报告或合同书,所交材料须能显示申报人在该成果中的位次。(4)外文论文须提交中文译文。
注:在《评价表》“业绩综述”栏介绍的本人业绩不需要向学校提交证明材料。
3、申报人提交学术专著的,须提供本单位开具的符合规定的审核报告及专著相关的博士论文或科研论文原件。
注:在《评价表》“工作业绩登记”栏介绍的本人业绩不需要向学校提交证明材料。
(三)电子文档:
《评价表》电子文档(word)文件名必须是如下格式“拟申报职务+学院名称+姓名+文件名称”(如破格务必在文件名注明),如“副教授+艺术学院+孙俪+评价表(破格)”
注:学术成果一旦提交无法更换,如违反相关条款,将失去进一步职称评价资格。
三、12月18日(周五)
缴费:自行网上缴费(数字校园\财务信息\校园统一支付平台\用户登录(本人的工号为用户名)\生活缴费,按个人申报级别,选择缴费),打印缴费凭证,报送本单位职称联络人处。
四、12月25日(周五)
职能部门审核《烟台大学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价表》审核定稿后,报送40份。需要单位签章和负责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