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烟台大学“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和《烟台大学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十二五”期间学校启动中青年学术带头人、青年学术骨干建设工程,选拔培养一批极具发展潜力和学术竞争力的优秀中青年学术带头人,选拔培养一批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呈现积极上升态势、有望短期内成为学校学术中坚的优秀青年学术骨干教师,进一步完善学校人才队伍的代际更新,建设一支数量足、素质优、起点高、后劲大的青年教学科研骨干队伍,优化教师队伍层次结构,进一步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为实现学校新的人才队伍建设目标奠定高层次人才资源基础。现就选拔和培养中青年学术带头人、青年学术骨干的具体办法提出如下意见:
一、选拔与培养目标
中青年学术带头人的选拔和培养目标是,经过4年的滚动培养与管理,使培养人选成为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和优良的团队合作精神,教学科研达到省内先进水平,能够带领学科梯队成员进行一系列重大攻关研究,带动学科的整体快速发展,在省内外处于优势和领先地位,在本学科具有一定学术影响力的新一代学术带头人。
青年学术骨干的选拔与培养目标是,经过4年的培养与管理,使培养人选成为政治思想好,治学严谨,工作作风踏实,有较强创新精神和意识,在教学科研中不断进取,能认真研究学科的发展动态和趋势,在本学科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优秀青年学术骨干人才。
二、选拔范围
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青年学术骨干培养人选的选拔,要紧密结合学校的学科发展和梯队建设,主要在校级以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研究机构中选拔产生。没有以上重点单位的学院,可考虑在硕士点以及具有较强学术生命力和良好发展前景的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和边缘学科中选拔。
选拔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每次选拔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人选5名和青年学术骨干培养人选10名。为保证学科的合理布局,除省级重点外,同一学院推荐人选两名以上者,不得处于同一个二级学科。
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青年学术骨干培养人选的选拔培养,要坚持“德才兼备,公平竞争,择优遴选”的原则,确定的培养人选要确保质量,宁缺勿滥。
三、选拔条件
(一)中青年学术带头人的选拔条件
1.
热爱祖国,热爱高等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创新精神,具有良好的攀登科学高峰的高尚品格,团结协作精神好,有较强的亲和力和感召力,善于团结周围同志不断开拓进取。
2.具有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对学科的发展现状有较深入的研究和思考,学术视野开阔,具有前瞻学科发展方向、把握学科发展趋势的战略思维和能力。
3.工作思路清晰,学术思想活跃,对本学科的发展有积极的思考和创新性构想。拥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协调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
4.具有博士学位,已评聘教授或副教授职务,独立指导过博士或硕士研究生。
推荐人选中,教授年龄不超过45岁,副教授年龄不超过40岁,身体健康。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5.独立系统地讲授过二门以上(含二门)课程,其中一门为专业基础课或基础课,教学效果良好以上,教学业绩显著。
6.有较高的外语水平,熟练掌握一门及一门以上的外国语,具有较高的国际交流能力。能熟练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教学科研活动。
7.在科研工作中取得突出的成绩,具备下列三项中的1、2或者1、3两项条件:
(1)
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一项以上。
(2)
本人为唯一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人文社会科学A类1篇或B类2篇以上或中文核心期刊5篇以上(含5篇),自然科学SCI、EI收录1、2区1篇以上或SCI、EI收录5篇以上(含5篇)。
(3)
获得省部级三等以上(含三等)科研成果奖,本人为主要完成人(首位)。
8.
所在学科梯队合理,结构精干,整体学术水平较高,内部凝聚力强,具有明显的发展优势与发展后劲。
(
二)青年学术骨干的选拔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创新精神,具有积极的进取意识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团结协作精神好。
2.治学严谨,具有较系统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对本学科的现状及发展趋势有一定的了解,并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在本专业1-2个领域有较深入的研究。
3.具有博士学位,已评聘副教授及以上职务,指导或协助指导过博士或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
4.独立系统地讲授过二门以上(含二门)课程,其中一门为专业基础课或基础课,教学效果优良,教学业绩较突出。
5.有较高的外语应用水平,熟练掌握一门及一门以上的外国语。能熟练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教学科研活动。
6.在科研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具备下列三项条件中的两项:
(1)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以上。
(2)本人为唯一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人文社会科学A类、B类1篇以上或中文核心期刊3篇以上(含3篇),自然科学SCI、EI收录3篇以上(含3篇)。
(3)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
四、选拔程序
(一)学院组建由党政领导和专家教授组成的、具有高度代表性和权威性的评议推荐组。在充分听取广大教师意见和认真审阅材料的基础上,严格对照条件,根据学校的推荐要求,提出学院推荐人选。
(二)校学术委员会按照条件标准,对学院的推荐人选进行认真、公正的选拔评审,提出校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青年学术骨干培养人选候选人。
校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时,可视需要,请推荐人选莅会答辩。
(三)学校将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青年学术骨干培养人选候选人名单及简介,通过校内新闻媒体在全校进行公示,确定无异议后,正式确认培养人选。
五、培养措施
(一)设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青年学术骨干”专项科研基金
基金以学校资助为主,学院应进行适当配套。“十二五”期间,培养人选将获得学校的科研经费资助,每位中青年学术带头人人选理工科8万,人文社科5万,每位青年学术骨干人选理工科4万,人文社科2万,主要用于培养人选的外出进修提高、学术交流、出版学术专著、购置图书和实验仪器设备等支出。对于培养人选成长具有重要意义的课题和项目,学校将视具体情况,加大资助力度。
(二)为培养人选创设良好的教学科研与学术交流条件
在培养期间,学校将积极创造条件让培养人选到国内外一流高校、重点科研单位参加高层次的教学科研和学术交流活动,学习最新理论知识、最新科研成果,掌握最前沿的学科发展动态,接受先进学术知识和理念的熏陶,不断拓展学术视野,活跃学术思想,进一步提高学术水平。
学校将积极支持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人选独立或与省内外知名专家联合申报国家重点课题和高层次科技攻关项目,为青年学术骨干教师提供必要的工作、实验和生活条件,积极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使其能将精力集中投放到教学科研工作中来,专心于教学与科学研究活动,努力多出成果,快出成果。
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人选在四年培养期内可安排半年的学术假,使其能够专注于科学研究活动,学术假期间校内津贴不受影响。
在同等条件下,校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青年学术骨干教师培养人选可优先推荐评聘高一级教师职务。
六、管理办法
(一)人选的培养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中青年学术带头人以学校管理为主,青年学术骨干以学院管理为主
中青年学术带头人人选的培养,学校成立以知名专家教授组成的指导小组,与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人选共同商定培养计划,签定培养协议,提供资助经费和其他工作、生活条件。培养计划包括阶段性培养目标与培养期满目标、培养人选的学术研究主攻方向、每年的阶段性成果和所需的主要条件、学校采取的具体培养措施、所在学科团队建设计划以及年度检查、中期考核评估和期满综合考核的具体指标等。
青年学术骨干人选的培养,所在学院应成立专门的专家指导小组,与骨干教师商定培养计划,签定培养协议。培养计划应包括阶段性培养目标与培养期满目标、学术骨干教师专业研究的主攻方向与每年的预期阶段性成果、学院将采取的具体培养措施及年度检查和期满综合考核指标等。对校青年学术骨干教师的培养与管理情况,将作为学院年终检查评估和领导任期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建立科学考核与动态竞争的开放式管理机制
学校对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人选每年进行一次工作检查,两年后进行中期考核评估。在此基础上,根据考核结果对培养人选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不能很好地完成培养计划或长期外出不归、无法实施有效培养和管理者,学校将取消其培养资格和有关科研资助。
学校对青年学术骨干教师将每年进行一次常规检查,两年后进行综合考核。针对考核结果,对于确属成绩显著、发展后劲大者,学校将优先考虑作为下一轮高一层次人才培养计划的推荐人选。
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培养人选执行培养协议的情况和在教学科研上取得的新进展、新成绩。对中青年学术带头人的考核,还要把所在学科团队的建设成效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在考核中要对培养人选研究成果进行质量评价和社会效益评估。考核成绩记入培养人选个人业务档案。
(三)建立健全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青年学术骨干管理信息系统
学校对培养人选的有关信息和资料,将及时收集、整理和分析,实行信息化管理,形成完整的高层次人才资源信息管理网络,为学校高层次人才资源的整体性开发提供充分的决策依据。
(责任编辑:烟台大学-人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