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14年12月11日和12日省教育厅分别召开了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高级评审委员、山东省实验技术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山东省高校图书资料专业职务中级评审委员会。按规定程序分别对申报教授、副教授、讲师、高级实验师、实验师、助理实验师、工程师、馆员、助理馆员职务人员提交的评审材料,进行了认真的评议、审定。经评审,同意333名同志晋升教授职务(我校通过人员为:王洪平、徐宝龙、高丽、房德仁、李庆忠、王波、童向荣、崔占峰、刘会清、赵玉平、王非之、冷惠玲、田京伟、赵烽),746名同志晋升副教授职务,46名同志晋升讲师职务,43名同志晋升高级实验师职务(我校通过人员为:王鸷、王兆龙),31名同志晋升实验师职务,9名同志晋升助理实验师职务,10名同志晋升工程师职务,69名同志晋升馆员职务(我校通过人员为:杨清霞、姜琴、方玉娉、曲佳彬),14名同志晋升助理馆员职务(我校通过人员为:孔媛)。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各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试行异议期的规定,决定自2014年12月12日至2014年12月26日对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公示。现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告,请按规定在专业技术人员和群众中广泛征求意见。异议期结束后3日内,将有无异议等有关情况报给我们。群众提出异议问题,请以书面方式向我厅反映(不受理口头、电话或匿名信形式反映的意见)。
通讯地址: 济南市文化西路29号712房间,邮政编码: 25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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