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意见》及省档案局、省文化厅等各单位的有关文件要求,现对我校2014年度教师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申报和推荐原则
在我校教师外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在已设岗范围内,按照各职务系列任职条件规定,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在非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不能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因组织安排由非专业技术岗位调整到专业技术岗位的,须在新岗位上工作满一年方可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二、严格标准条件
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标准条件。贯彻公平、公正和综合评价原则,坚持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评审的主要依据,突出业绩、贡献和自主创新能力。
三、严肃纪律
各级专家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和评议组成员必须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坚持原则,不徇私情,组织纪律性强,并严格执行规定的工作程序。同时,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要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和提供各种证明材料。
对违反规定程序及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直接责任人及其有关部门(单位)相关责任人员,要按照《关于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鲁人职〔1994〕9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严肃查处。
四、建立健全评议推荐组织
(1)各级各类职务资格由学校成立评议推荐组织分别推荐到上级相关评审委员会评审。
(2)各二级管理单位要成立学术委员会或民主评议推荐组(必须7人以上,含7人,不能是3的倍数),对本单位申报人进行综合评议并排名推荐。
(3)各二级管理单位要若干由专业技术骨干组成的七人以上专家委员会(含7人,不能是3的倍数),其中申报人和推荐他(她)的专家委员会所有成员须在相应(相同或相近专业)的专业技术一线岗位上工作,以便于对本单位申报人进行学术鉴定。学校将审查推荐到上级相关评审委员会评审的申报人的专家委员会推荐材料(即《七人以上专家委员会推荐表》)。
(4)各二级管理单位要选派1名有责任心的业务人员作为联络员,负责组织、协调本单位的职称申报工作,及时完成相关材料的报送,做好本单位、申报人和学校间的情况解释、沟通和联系工作。
五、严格执行申报和推荐程序
(1)各单位要及时向相关人员传达今年教师外系列职称工作的部署和要求。
(2)对照本次通知要求,完成申请人资格的初步审查。
(3)认真审查申报人材料,审查合格须有负责人签字。
(4)各单位专家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在申报人员进行评议推荐前,必须公开专业技术岗位数、公开任职条件、公开推荐办法、申报人公开述职、公开申报人的评审材料、公开被推荐人名单,并在评议推荐结束后,填写申报人员的“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并由所有专业技术人员签字。
(5)各单位将申请人排出推荐顺序。
六、有关常规问题的说明
(1)关于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严格按《山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试行)》(鲁人发〔2005〕15号)规定条件执行。破格申报人员要参加教育厅或相应系列主管部门组织的测试答辩并进行同行专家鉴定。
(2)关于改系列评审,新调入或因组织安排等原因改变工作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改系列评审现岗位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具体要求为:在现岗位经过一年的考察合格,提供任原职务以来的业绩材料,依据改入职务系列的任职条件,按与正常晋升人员相同的程序,经相应评委会评审,取得与现岗位名称相符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未按规定取得相应系列职务资格的,不得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关于考试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已实施专业技术资格统一考试的系列(专业),一律不再进行相应系列(专业)和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资格人员,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后,由学校评审组织按程序通过确认后予以聘任。
(4)外语、计算机考试,学校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外语、计算机考试和免试的政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人员,不得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理工、卫生类专业技术工作,职称外语考试选择英语的,应分别提供符合要求的理工、卫生类职称外语考试成绩通知书。从2010年开始办理人社厅免试备案的,有效期一律为3年。
七、要求
1. 关于教师外其他系列高级职称的评审,需参照往年卫生系列推荐人员的做法,了解并按照相应系列主管部门(参见附件)的评审工作要求,将评审材料提交相应的高评委会办事机构,参加由相应主管部门组织的评审。
2. 今年仍继续坚持学术检索制度,申报晋升高级职称的人员,提交的论文、著作均需进行学术检索,申报人员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后,要确定提交检索的学术成果,不可退换,所以申报人慎重选择代表性成果。申报人在获得学院或二级单位推荐后,先在校内检索,获得学校推荐后再送教育厅检索。
八、时间安排
9月上旬,个人申报和学院或单位组织推荐;
9月中旬,学校集中收审材料;
9月下旬,对申报人进行评议和推荐。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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