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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师职务评审有关问题的说明

作者: 时间:2014-03-12 点击数:

    根据上学期部分学院职称工作座谈会征求的意见情况,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对教师们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了研究,并对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说明:

1、高级职务理工科申报人员学科组划分:理工科申报晋升教授、副教授人员,根据自身从事专业领域特点,自己申报参加理科或工科学科组评议,并经所在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定同意,按照申报学科组的评议条件要求进行评议。

2、申报教授职务,用以满足申报条件的文章都须进行学术检索。

3、艺术类专业技能获得厅级以上奖励,可以认定作为符合申报的一个条件。

4、高水平的音像出版物、美术出版物,符合一定条件,可以等同于符合申报条件的本科教材。条件为:音像出版物须其中本人表演的两项作品获得厅级以上奖励,美术出版物须其中两项作品在核心期刊发表。

        5、《烟台大学学报》(社科版)继续视同CSSCI收录。

(责任编辑:烟台大学-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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