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职工进修1.根据各二级单位的在岗人员数量和各学院(部)教学工作开展情况编制学校年度教职工进修计划; 2.根据申请人所在单位该年度脱产进修指标、学科建设发展和个人培养方向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审核进修申请信息,并报学校备案; 4.同在职进修人员签署在职进修协议(学校、学院和本人三方协议); 5.受理对未能按协议按时结束进修人员的延期申请; 6.根据个人进修协议为持有毕业或进修合格证书等的进修人员,办理备案及补助发放等事宜。 二、外聘教师的聘任和管理1.审核对外聘教师的申报; 2.对用人单位外聘教师申请进行审核; 3.汇总外聘教师申请表,呈报校领导审批; 4.校领导批准后,人事处会同用人单位办理外聘教师的聘任手续并备案。 三、专业技术职务评聘1. 组织召开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工作会议,传达申报、推荐、评价等有关政策,公布经学校批准的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数量、相关职能部门受理的个人科研业绩的公布时间; 2. 对二级单位考核推荐组推荐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基本条件的审核,将通过人员的申报材料转交相关职能部门复核; 3. 将申报材料在校内实物公示,对申报人基本信息进行评前公示; 4. 将复核合格、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申报人材料统一报送校学科评议组,由校学科评议组评议提出推荐意见; 5. 将校学科评议组推荐意见提交学校评价委员会,经评价表决后,确定拟聘各级职称名单并公示; 6. 公示期满,按实际情况印发聘任文件,颁发聘书。 四、教职工的年度考核1.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教师年度考核办法,每年定期部署教师年度考核工作; 2. 下发年度考核通知,明确考核对象、考核内容、考核标准、优秀比例及其他要求; 3. 指导各单位对所有参加考核人进行述职; 4. 指导各单位考核组织对被考核人履行职责情况做出评价;对拟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名单公示; 5. 汇总各单位考核结果,装入人事档案; 6. 考核结果上报省人社厅。 (责任编辑:烟台大学-人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