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职称评价及聘用制度改革的意见

作者: 时间:2019-01-02 点击数:

关于推进职称评价及聘用制度改革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国家和山东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按照省属高校自主评价、按岗聘用的总体要求,建立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进一步调动和激发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经学校研究,对2017年及今后一段时间职称评价与聘用工作,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

1.学校进一步修订发布《烟台大学教师职务评审条件》、《实施办法》及《补充说明》等职称评审相关政策,充实学校职称改革的有关内容,总体上保持政策连续性。

2.2017年开始,申报各类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资格取消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要求

3.对取得突出成果的博士,聘任年限可放宽要求:主持国家级项目(不含国家基金委主任基金和小额资助项目),且符合副教授申报业绩条件的,讲师任职一年可申报副教授职务;主持国家级项目(不含青年项目、国家基金委主任基金和小额资助项目),且符合教授申报业绩条件的,副教授任职三年可申报教授职务。

4.有半年以上国(境)外知名大学或研究机构进行访学或合作研究经历的副教授,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教授职务,有半年以上“985”(或国家一流大学)、“211”(或国家一流学科)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学科)或国家重点科研院所或国内著名行业类高校或国外相同水平大学(科研院所)访学经历的讲师,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副教授职务。

2020年开始,45周岁及以下教师申报晋升教授职务,40周岁及以下教师申报晋升副教授职务,除学校认定的个别学科外,以上访学进修经历的要求将作为原则条件。

5.新调入教师,且在国内外著名高校毕业并取得特别突出业绩的,经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或校学术委员会评议通过,可直接聘用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6.来校年限符合条件要求的人员,学校可按政策规定办理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和聘用手续,不再经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价委员会评议。

7.2020年开始,申报晋升教授职务,必须要主持国家级纵向项目(不含青年项目、国家基金委主任基金和小额资助项目)或300万以上横向项目;申报晋升副教授职务,必须要主持省部级(自然科学5万以上、人文社科1万以上资助项目)纵向项目或100万以上的横向项目。

8.获评“泰山学者”、省“杰青”等省部级及以上人才项目的教师,经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或经专业技术职务评价委员会评价或校学术委员会评议通过后,直接聘用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9.按照上级部门的政策规定,逐步开始推行实验、工程、会计、审计、中小学等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用。2017年会计、中小学系列接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申报。

10.上级部门的政策不允许高校二级学院评审教授、副教授职务。2017年副教授职务的晋升评审,仍由各教学单位按分配的名额推荐人选,学校高评委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晋升人员。



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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