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烟台大学教师岗位任期目标》等 3个文件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9-24 点击数:

关于印发《烟台大学教师岗位任期目标》等

3个文件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烟台大学教师岗位任期目标》等3个文件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烟台大学

            20179月24日



烟台大学教师岗位任期目标

2016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


为了进一步完善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考核工作,规范教师岗位管理,完善教师岗位聘期考核,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各级教师岗位任期目标。

一、基本要求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

(二)认真履行教师岗位职责,积极参与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实验室建设,全面完成教学科研工作任务。

(三)完成学校和所在学院(部)要求的基本教学工作量,且教学效果为合格及以上。教师岗位兼职人员按规定减免部分教学工作量

(四)认真履行聘用合同,聘期内各年度考核均须合格。

二、教学科研目标

(一)教授二级岗位,须完成下列目标中的两条:

1.成为新增的省级科研创新平台负责人、泰山学者、省突贡专家等省级称号人才。

2.主持国家级教学科研项目;或者主持横向科研项目(120万元)。

3.主持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累计到帐:工科180万元、理科9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45万元以上。(没有作为项目使用的纵向科研项目的经费可以作为横向项目经费使用,下同)

4.获国家级教学科研奖励;或首位获省教学科研奖励、省人文社科奖励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或获教育部人文社科奖励、省科学技术奖励二等奖首位、一等奖前两位。

5.首位撰写高水平的学术专著或主编国家级规划教材1部;或首位(或通讯作者)在SCI期刊分区表中一区发表论文2篇或二区发表3篇或三区发表5篇;或人文社科类A类期刊(或SSCI期刊)发表学论文2篇或B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或CSSCI期刊发表5篇;或首位获国家授权发明专利5项。

(二)教授三级岗位,按照教学为主型或者教学科研型进行考核。

A、教学为主型教师岗位须完成下列目标:

15年内平均年课堂教学96学时5年内平均工作量240标准学时;公共课教师5年内平均年课堂教学112学时。

2.连续五年课堂教学评价位列所在单位的前50%,其中有三次位列30%有二次位列10%

3.下列条件任意两项:

1)获批省级教研项目或省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前三位人员;学校资助的校级教研项目教学质量工程项目主持人

2)省级教学成果奖额定人员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前两位、二等奖首位

3)省级优秀学位论文指导教师;

4)指导全国重要学科竞赛获奖的指导教师;或省级学科竞赛一等奖的首位指导教师;

5)校级以上教学优秀教师

6)学校认定的核心期刊上发表研论文2篇;家新闻版署公布的学术期刊上发表5篇符合学校规定论文标准的教研论文;

7)国家马工程重点教材的参编人员;或家级规教材的主编、副主编

8)高水平教研专著前三位人员需以书中主要内容在核心期刊发表教研论文2篇;或主编普通教研一部;

9)教育部优秀教材奖额定人员;或省高校优秀教材奖一等奖前三位、二等奖前两位

10)省厅级基本大赛一等奖。

B、教学科研型须完成下列目标之二,或者2、3、4、5项的两倍:

1.成为新增的省级科研创新平台负责人、泰山学者、省突贡专家等省级称号人才;或省级优秀博士论文指导教师。

2.主持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科研项目1项(不含自筹经费项目),自然科学类经费不少于5万元,人文社科类经费不少于1万元。

3.主持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累计到帐:工科120万元、理科60万、人文社会科学类30万元以上。

4.获国家级教学科研奖励;或获省教学成果奖励、省人文社科奖励二等奖首位或一等奖前2位;或获教育部人文社科奖励、省科学技术奖励三等奖首位、二等奖前2位、一等奖前3位;或获省级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二等奖、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二等奖及以上的指导教师。

5.首位撰写高水平的学术专著或主编、副主编国家级规划教材1部;或首位(或通讯作者)在SCI期刊分区表中二区以上发表1篇或三区发表2篇或四区发表4篇或EI收录4篇;或人文社科类AB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CSSCI收录2篇;或核心期刊4篇;或首位获国家授权发明专利4项。

(三)教授四级岗位,可以按照教学为主型或者教学科研型进行考核。教学为主型的教师须具备相应条件,并完成下列目标。

A、教学为主型教师岗位须完成下列目标:

15年内平均年课堂教学96学时5年内平均工作量240标准学时;公共课教师5年内平均年课堂教学112学时

2.连续五年课堂教学评价位列所在单位的前60%

3.下列条件任意一项:

1)聘期内获批省级教研项目或省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前三位人员;学校资助的校级教研项目教学质量工程项目主持人

2)省级教学成果奖额定人员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前两位、二等奖首位

3)省级优秀学位论文指导教师;

4)全国重要学科竞赛获奖的指导教师或省级学科竞赛一等奖的指导教师二等奖位指导教师;

5)校级以上教学优秀教师

6)学校认定的核心期刊上发表研论文2篇;家新闻版署公布的学术期刊上发表5篇符合学校规定标准的教研论文;

7)国家马工程重点教材的参编人员;家级规教材的主编、副主编撰写不少于五万字的参编人员

8)高水平教研专著前位人员需以书中主要内容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或通教研位人员;

9)教育部优秀教材奖额定人员;或省高校优秀教材奖一等奖前位、二等奖前

10)省厅级基本大赛等奖上。

B、教学科研型教师须完成下列目标之二,或者2、3、4、5项的两倍:

1.成为新增的省级科研创新平台负责人、泰山学者、省突贡专家等省级称号人才;或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省级优秀指导教师。

2.主持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科研项目。

3.主持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累计到账:工科80万元、理科4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20万元以上。

4.获国家级教学科研奖励;或获省教学成果奖励、省人文社科奖励三等级首位、二等奖前2位或一等奖前3位;或获教育部人文社科奖励、省科学技术奖励三等奖前2位、二等奖前3位、一等奖前4位;或省教育厅一等奖首位、烟台市科研成果奖首位;省级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的指导教师。

5.首位撰写高水平的学术专著;或主编、副主编国家级规划教材1部;或首位(或通讯作者)在SCI期刊分区表中三区以上发表1篇或四区发表2篇;或EI收录2篇;或人文社科CSSCI收录1篇;或核心期刊2篇;或首位获国家授权发明专利2项。

(四)副教授岗位,按照确定教学科研型或者教学为主型岗位分别进行考核。

A.教学科研型岗位

副教授一级岗位,须完成下列目标之二或者2、3、4、5项的两倍:

1.成为新增的校级或厅级科研创新平台负责人、厅级突贡专家、校级教学优秀教师、青年优秀教师、厅级基本大赛获奖者等厅级称号人才;或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

2.主持厅局级及以上教学科研项目。

3.主持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累计到帐:工科60万元、理科3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15万元以上。

4.获得国家级教学科研奖励额定人员;或省部级教学科研奖励一等奖前5位、二等奖前4位、三等奖前3位;或获省教育厅科研奖励、烟台市科研成果奖一等奖前2位、二等奖首位,其他厅局级科研奖励一等奖首位;或省级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的指导教师。

5.前3位撰写高水平的学术专著或参编国家级规划教材1部;或首位(或通讯作者)在SCI期刊发表1篇;或EI收录1篇;或人文社科CSSCI收录1篇;或首位获国家授权发明专利1项。

副教授二级岗位,须完成下列目标之一:

1.新获得校级教学优秀教师、青年优秀教师、厅级基本大赛获奖者等称号;

2.承担国家级教学科研项目;或前3位承担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科研项目;或主持厅局级及以上教学科研项目;或主持各类项目累计到帐经费自然科学类60万元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类15万元以上。

3.获国家级教学科研奖励额定人员;或省部级教学科研奖励一等奖等额内人员、二等奖前5位、三等奖前3位;或获省教育厅科研奖励、烟台市科研成果奖一等奖前3位、二等奖前2位,三等奖首位,其他厅局级科研奖励一等奖前2位,二等奖首位;或省级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的指导教师;或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

4.参与撰写高水平的学术专著;或参编国家级规划教材1部;或首位(或通讯作者)在SCI期刊分区表中四区以上发表论文1篇;或EI收录1篇;或人文社科AB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或CSSCI收录1篇;或首位获国家授权发明专利。

副教授三级岗位,须完成下列目标之一:

1.新获得校级教学优秀教师、青年优秀教师、厅级基本大赛获奖者等称号;

2.承担国家级教学科研项目;或前4位承担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科研项目;或前2位承担厅局级及以上教学科研项目;或主持各类项目累计到帐经费自然科学类40万元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类10万元以上。

3.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科研奖励额定人员;或厅局级科研奖励一等奖前5位、二等奖前3位、三等奖首位

4.参与撰写高水平的学术专著;或参编国家级规划教材1部;或首位在SCI期刊分区表中四区以上发表论文;或EI收录1篇;或人文社科AB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或CSSCI收录1篇;或首位获国家授权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

B.教学为主型教师岗位

教学为主型副教授岗位,各教学单位根据本单位情况制定目标任务,但须完成下列统一条件要求:

1.5年内平均年课堂教学128学时5年内平均工作量240标准学时;公共课教师5年内平均年课堂教学144学时。

2.连续五年课堂教学评价优良。

3.下列条件任意一项:

1)聘期内获批省级教研项目或省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前五位人员,学校资助的校级教研项目或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前两

2)省级教学成果奖额定人员,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前三位、二等奖前两位;

3)省级优秀学位论文指导教师;

4)指导全国重要学科竞赛获奖的指导教师,省级学科竞赛奖的指导教师;

5)校级以上教学优秀教师;

6)学校认定的核心期刊上发表教研论文1篇或国家新闻出版署公布的学术期刊上发表3篇符合学校规定论文标准的教研论文;

7)国家马工程重点教材的参编人员;国家级规划教材的主编、副主编、撰写不少于三万字的参编人员;

8)高水平教研专著前五位人员(需以书中主要内容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普通教研著作前三位人员;

9)教育部和省高校优秀教材奖额定人员

10)获省厅级基本功大赛奖。

上述副教授及以上各级岗位教学科研目标为最低要求,考虑各学科之间的科研水平的差异性,各学院可根据本单位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实际情况与发展要求,在此标准的基础上,制定和明确较高的目标任务。

讲师、助教各级岗位任期目标,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有关问题说明

1.任期目标的完成情况作为教师系列岗位聘期期满考核依据及下一聘期聘用参考。

2.在教学科研型岗位从事公共基础课、艺术、体育课教学的教师和双肩挑人员需完成相应岗位等级任期目标的二分之一。

3.第二聘期期满考核严格以上述任期目标为标准,不再实行量化积分考核的办法。

4.关于教学科研业绩的认定由教务处、社科(科技和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烟台大学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

职责要求和任期目标

2016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


为规范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完善岗位聘期考核,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职责要求和任期目标如下:

一、岗位职责

(一)实验技术系列

高级实验师:承担实验室建设、规划相关工作,拟定教学科研实验方案;参与组织本学科的重大实验工作,承担实验课教学与研究,写出高水平的实验报告;参与组织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引进、验收和安装调试工作;参与实验室管理工作,解决实验工作中出现的疑难问题;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原则上承担一门实验课程

实验师:根据实验室的教学和科研任务,认真做好各项实验准备工作,独立指导学生做好实验,认真批改实验报告;参加实验教材的编写和新开实验方案的制订和设计;负责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和一般仪器设备的维修工作;积极开展不同形式的学术研究;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原则上承担一门实验课程

(二)图书档案系列

研究馆员:系统掌握业务理论知识,全面了解国内外岗位业务理论与技术的发展动态;承担信息资源建设与管理、参考咨询、读者服务等方面的研究、指导工作或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鉴定、利用、编研等业务环节的指导、监督和审校工作;承担文献研究和档案信息资源开发任务,对本岗位的业务建设提出独到见解,能够独立解决实际工作中重大业务或学术问题。

副研究馆员:认真研究专业理论知识,了解国内外岗位业务理论与技术的发展动态;承担书刊采访、分编、研究、编制书目索引等方面的指导、审校或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鉴定、利用、编研等业务环节的指导、审校工作;承担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和读者服务、咨询、导读、宣传工作。对本岗位的业务建设提出独到的见解,能够独立解决实际工作中的业务或学术问题。

馆员:较系统地研究业务理论知识,熟练掌握计算机管理系统和网络应用技术,承担选书、分类、主题标引、编写提要、解答咨询、编制书目索引、读者服务、咨询、导读等工作;承担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鉴定、利用、编研等业务工作;积极开展学术研究。

(三)新闻、出版系列

编审:搜集编辑出版信息, 制定编辑工作方案;制定选题规划,指导有关编辑人员组织实施;担任重要稿件的责任编辑;复审和终审重要稿件,独立解决审稿中的疑难问题;总结编辑工作经验,指导和培养专业人才。

副编审:搜集编辑出版信息, 提出改进编辑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制定选题规划,指导有关编辑人员组织实施;担任重要稿件的责任编辑;复审或终审某些重要稿件,解决审稿中的疑难问题。

编辑:搜集编辑出版信息, 提出选题设想,进行组稿;独立审查、加工整理稿件, 检查自己承担编辑的版面和稿件。积极开展学术研究。

(四)工程技术系列

高级工程师:独立解决生产、技术管理、技术研究等方面的关键性问题;主持和组织完成重大工程项目的立项、设计、技术研究等工作;不断总结经验,对本专业技术问题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取得有实用价值或显著经济效益的成果。

工程师:组织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能独立解决较复杂的技术问题,在完成具体工程任务中起技术指导作用。积极开展学术研究。

(五)卫生系列

主任医(药、护、技)师:胜任所在科室的全面业务,指导和检查下级技术人员工作,指导实施对急重疑难病症的抢救和处理,结合临床开展具有一定水平的新技术研究。

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胜任所在科室的业务,指导和检查下级技术人员工作,能对急重疑难病症进行抢救和处理,结合临床开展具有一定水平的新技术研究。

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能胜任所在科室一定范围内的专业技术工作,熟知各项规章和技术操作,积极开展新技术研究和学术研究。

(六)会计、审计系列

高级会(审)计师:全面掌握会(审)计法规和各项财务会(审)计规章制度,并认真组织贯彻执行。参与重大财经、审计项目的方案研究和组织实施,完成财经分析报告、审计报告。研究会(审)计理论和实际工作,定期撰写财务状况分析(专业审计报告),积极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会(审)计师:贯彻执行会计、审计法规和规章制度,完成所承担的专项工作,定期分析工作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书面改进意见。积极开展业务研究。

(七)中小学及幼教系列

小学高级教师:结合中小学实际制定教育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承担一个班的教育工作,创造性地组织各项活动。积极组织开展中小学教育教学研究。

二、业务目标

图书档案系列、新闻出版系列、卫生系列四级专业技术岗位除达到相应岗位职责要求,还须完成下列目标之一:

主持厅级及以上教学科研项目,或到帐纵横向项目经费8万元以上;或获省部级科研奖励二等奖所有人员或三等奖前3位或厅级一等奖首位;或首位在本专业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前2位撰写有一定影响的学术著作(教材);或首位获国家授权发明专利1项。

图书档案、新闻出版、卫生、实验技术、工程技术、会计审计等6个系列的五级、六级、七级岗位除达到相应岗位职责要求,还须完成下列目标之一:

五级岗位:参与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科研项目,或厅局级科研项目前2位,或到帐纵横向科研经费3万元以上;或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科研奖励,或厅局级(含学校)一等奖前3位、二等奖前2位、三等奖首位;或首位在本专业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前3位撰写有一定影响的学术著作(教材);或首位获国家授权发明专利。

六级岗位:参与厅局级及以上教学科研项目,或到帐纵横向科研经费2万元以上;或获厅局级及以上教学科研奖励,或厅局级(含学校)一等奖前4位、二等奖前3位、三等奖前2位;或前2位在本专业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前4位撰写有一定影响的学术著作(教材);或获国家授权实用新型专利1项。

七级岗位:参与校级及以上教学科研项目,或到帐纵横向科研经费1万元以上;或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科研奖励,或厅局级(含学校)一等奖前5位、二等奖前4位、三等奖前3位;或合作在本专业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或参与撰写有一定影响的学术著作(教材);或参与获国家授权发明专利,或前2位获国家授权实用新型专利1项。

上述岗位职责和任期业务目标的完成情况,作为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首个聘期期满考核的依据。


烟台大学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

职责要求和任期目标任务

2016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


为规范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管理,完善岗位聘期考核,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职责要求和任期目标任务如下:

一、管理岗位

(一)基本要求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熟悉高等教育法规政策,遵纪守法,维护学校大局;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办事公道,作风正派,团结同事,联系师生,服务意识强;身体健康,适应岗位工作要求。聘期内各年度考核均须合格。

(二)目标任务

三级、四级岗位: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按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五级、六级岗位:系统掌握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方法,具备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务实勤政,能够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有较强的文字水平、表达能力和研究能力,承担拟定本职工作中的规章制度、工作方案或计划总结,聘期内至少发表与所负责工作有关的研究论文1篇或撰写与所负责工作有关的调研报告1篇;指导下一级职员开展工作。

七级、八级岗位:熟练掌握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有较强的执行力和独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完成上级安排的工作任务;有一定的文字水平和表达能力,承担撰写公文、文稿和研究报告、工作总结等任务。指导下一级职员开展工作。

上述管理岗位任期目标任务为最低要求,各部门、单位应根据自身岗位职责与工作性质,结合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及考核标准要求,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制定更为具体的目标任务。

初级管理岗位任期目标任务,由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二、工勤技能岗位

(一)基本要求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遵纪守法,维护学校利益;具有承担岗位工作相应的业务水平和业务能力,爱岗敬业,团结协作,具有奉献精神;自觉遵守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安全生产,无责任事故;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聘期内各年度考核均须合格。

(二)目标任务

三级岗位:熟练掌握本工种的业务知识和较复杂的操作技能,熟悉本工种有关设备的操作程序;解决岗位重要技术问题,对出现的疑难问题提出解决方案;高质量完成本工种任务,起到技术尖子作用;指导低一级岗位开展工作。

四级岗位:掌握本工种的业务知识和操作程序,熟练进行技能操作;及时发现、正确判断和处理业务问题,解决本工种岗位一般技术性问题,起到技术骨干的作用;指导低一级岗位开展工作。

五级岗位:学习钻研本工种基本业务知识,独立进行基本技能操作,在高级工和中级工的指导下,处理本工种出现的常见问题。

上述工勤技能岗位任期目标任务为最低要求,各部门、单位应根据自身职能与工作性质,结合工种要求,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制定更为具体的目标任务。

工勤技能普通工岗位任期目标任务,由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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