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教职工逝世后丧事处理的暂行办法》相关要求,需要领取丧葬费及抚恤金的,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由医院开具的医学死亡证明。
殡仪馆开具的丧葬处理相关发票明细等(需附明细,仅租赁告别厅、租赁花圈、遗像放大项目可报销)。
去世职工家属领抚恤金等费用的协议(见附件)。
烟台大学去世教职工手续办理登记表(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