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24年度职称评价晋升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补充协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24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处室,各相关单位:

根据《烟台大学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评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烟大校发【202171号)、《烟台大学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评聘工作实施办法》(烟大校发【202244号)要求,2024年度职称评价晋升人员须签订岗位聘用合同补充协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签订补充协议人员为参加2024年度职称评价获通过且已起聘人员(人事代理及改系列人员除外)。

2.补充协议起止时间为本人现专业技术职务起聘时间至2026831日,其中,2026831日前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期限至退休之日止

3.教师系列文、理、工科高级职务晋升人员须按照参评当年本人申报的教师职务类型填写补充协议岗位类型,其他人员按照学校或本单位规定填写。

4.学校以《烟台大学第三聘期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考核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附件3的完成情况作为教师系列教授岗位、辅助系列岗位聘期期满考核的依据。

5.各单位应根据自身学科特点、学科现状和发展规划,制定不低于“意见”附件3要求的教师系列副高级、中级和初级岗位的目标任务,并填写到相应空格中。若采用“意见”附件3要求,相应空格中须填写“完成《烟台大学第三聘期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考核实施意见》中对应的所聘岗位目标任务”。模板中除“任期目标”部分,其他内容不得更改。

6.补充协议落款时间为本人现专业技术职务起聘时间。

7.手写签名时一律用黑色墨水书写,字迹清晰、工整,年、月、日一律使用公历,均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8.补充协议正反打印,一式三份,各单位和受聘人员各执一份,一份存入受聘人员个人档案。各单位组织签订完成后,由人事处进行审核,加盖学校盖章后发回各单位和本人留存。

请各单位于202522810:00将补充协议报送人事处岗位管理科(办公楼222),联系电话:6902633

 

 

                                                          人事处

                                                           2025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