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

作者: 时间:2024-11-12 点击数:


人事处职责:负责学校人员编制管理核定、人事制度建设与改革、师资队伍建设与考核、岗位设置与考核聘用、职称评聘、教职工进修培训、教职工考勤考核与奖惩、人事调配、教职工退休、军转干部安置、编外用工管理、薪酬管理、教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人员招聘与管理、人事系统管理维护等事宜;完成学校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才工作办公室职责:负责学校人才政策研究与制定、高层次人才队伍规划与建设、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人才工程项目推荐申报、高层次人才管理服务与考核、博士后招收管理等工作;完成学校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我们:人事科:0535-6902433(人事档案室:0535-6901941);人才办:0535-6902431;劳资社保科:0535-6902432、0535-6902480;岗位管理科:0535-6902633、0535-6905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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