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要求,进一步突出学校事业发展的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贡献导向、质量导向、成效导向,促进学校核心竞争力全面提升,更好地推动高水平大学建设,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工作的若干措施》(鲁办发〔2023〕15号)《烟台大学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实施工作方案——全面深化教育评价改革行动计划》(烟大党发〔2024〕22号)《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加快高水平大学建设的意见》(烟大党发〔2024〕28号),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评价原则
注重绩效评价,提高评价的科学性、专业性、客观性,提升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以高水平大学高水平学科建设、省属高校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博士学位授权点申报、学科评估以及学校“十四五”“十五五”发展规划涉及的学校事业发展关键性核心指标为主要参考,兼顾不同主体类型、不同学科属性的特色内容,分级分类设计评价指标体系,统一评价标准(见附表1),实行绩点评价制度。
二、评价标准
评价标准按照教学研究类、自然科学研究类、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类、文学艺术体育实践成果类、人才项目类、学科专业平台团队类、党建思政类、校外荣誉类共8种业绩类别分别制定(见附件1-8)。教学研究类A、B类学术期刊目录以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类A4至B1级中文学术期刊目录,自然科学研究类A8至B3级学术期刊目录、一类出版社名单见附录1至4。
根据学校改革发展需要,绩点类别及评价标准调整需经校长办公会审议、党委常委会审定通过后方可进行。
三、绩点适用范围
各类绩点适用规则由相应的考核、聘任等工作管理办法规定。
四、其他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烟台大学事业发展重点业绩评价办法(试行)》(烟大校发〔2021〕65号)同时废止,2025年1月1日之后业绩按本办法确定等级绩点。本办法由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负责解释。
附件:1.教学研究类业绩评价办法
2.自然科学研究类业绩评价办法
3.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类业绩评价办法
4.文学艺术体育实践类业绩评价办法
5.人才项目类业绩评价办法
6.学科专业平台团队类业绩评价办法
7.党建思政类业绩评价办法
8.校外荣誉类业绩评价办法
附录:1.教学研究类A、B类学术期刊目录
2.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类A4至B1级中文学术期刊目录
3.自然科学研究类A8至B3级学术期刊目录
4.一类出版社名单
附表1
分级分类评价指标体系标准
等级 |
分等级 |
绩点 |
T |
T1 |
60000 |
T2 |
30000 |
A |
A1 |
20000 |
A2 |
15000 |
A3 |
10000 |
A4 |
8000 |
A5 |
6000 |
A6 |
4000 |
A7 |
2000 |
A8 |
1000 |
B |
B1 |
600 |
B2 |
400 |
B3 |
200 |
C |
C1 |
100 |
C2 |
60 |
C3 |
40 |
附件1
教学研究类业绩评价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教学研究类成果、项目及获奖的等级认定,激发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教学研究类成果、项目及获奖认定坚持质量导向,坚持创新性与实践性相统一,坚持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由教育行政管理等部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全国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及学校评审或立项的教学成果、项目及获奖等。
第二章 教学成果奖分类与等级认定
第四条 教学成果奖是指由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及学校组织评选表彰的高等教育类教学成果奖。
第五条 教学成果奖等级认定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T1级:特等奖;T2级:一等奖;A2级:二等奖。
山东省教学成果奖
A4级:特等奖;A6级:一等奖;A7级:二等奖。
烟台大学教学成果奖
B3级:特等奖;C1级:一等奖;C2级:二等奖。
第三章 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分类与等级认定
第六条 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包括由教育部及国家其他部委、山东省教育厅、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全国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除山东省教育厅外的其他厅(局)及烟台大学正式批准立项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第七条 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等级认定
A5级:由教育部批准立项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A6级:山东省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重大项目。
A8级:山东省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重点项目和除教育部外国家其他部委设立的教学改革研究重点项目。
B1级:山东省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面上项目和除教育部外国家其他部委设立的教学改革研究面上项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全国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批准立项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C1级:教育部高教司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除山东省教育厅外其他厅(局)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烟台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重点项目。
C2级:烟台大学教学改革研究一般项目、青年项目。
第四章 课程建设项目分类与等级认定
第八条 课程建设项目包括由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以及学校认定的课程。
第九条 课程建设项目等级认定
A6级:由教育部认定的国家级课程。
A7级:由山东省教育厅认定的省级课程。
B1级: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研究生精品课程及精品案例库、继续教育数字共享课程。
B2级:省级研究生优质课程及优质案例库。
B3级: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案例。
C1级:省级研究生案例、烟台大学认定的校级课程。
C2级: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C3级:校级研究生优秀案例、行业企业课程资源库、行业企业课程真实项目案例库。
第五章 教材项目分类与等级认定
第十条 教材是指由国家新闻出版署备案的出版社正式出版的、供普通高等学校使用的教学用书(不包括相关教辅资料、习题集、文集等),内容简介(提要)或前言中须明确“教材”字样。
第十一条 教材须具备目录(包含章、节)、图、表、习题、实验、操作(练习、教学)指导、附录(表)等要素。
第十二条 教材项目等级认定
A5级:全国优秀教材建设奖(含优秀教材、先进集体、先进个人);“马工程”重点教材(含首席专家、专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
A7级:山东省高等教育优秀教材。
A8级:在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授予“全国百佳图书出版单位”称号的出版社出版的教材。
B3级:在除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授予“全国百佳图书出版单位”称号以外的出版社出版的教材。
第六章 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分类与等级认定
第十三条 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是指反映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成果,阐释高等教育教学规律的学术文章。论文必须全文发表于最新的国家新闻出版管理机关认定的高等教育研究类学术期刊和专业类期刊的教学研究栏目,且须不少于2个版面,发表在增刊、论文集上的论文不予计分。其中,核心期刊以北大中文核心期刊为准。
第十四条 教育教学研究论文等级认定
A8级:学校认定的教育教学研究A类期刊(见附录1)。
B1级:学校认定的教育教学研究B类期刊(见附录1)。
B2级:CSSCI收录期刊(不含扩展版)、集刊,《中国教育报》(2000字以上),《新华文摘》(论点摘编)发表的教学研究类论文。
B3级:CSSCI收录期刊(扩展版),中文核心期刊,AMI核心期刊发表的教学研究类论文。
C3级:在国家新闻出版署备案且被中国知网全文收录的非核心中文期刊上发表的、且与教师学科专业相关的高等教育研究类论文。
第七章 教师教学比赛分类与等级认定
第十五条 教师教学比赛指由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以及学校组织举办的教师教学比赛。
第十六条 教师教学比赛等级认定
由教育部等部门组织的全国高校青年教师教学比赛、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等综合类教师教学比赛项目。
A4级:第一等次奖励;A5级:第二等次奖励;A6级:第三等次奖励。
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展示活动、全国高校体育、艺术教师基本功大赛等全国性高水平单项类教学比赛。
A5级:第一等次奖励;A6级:第二等次奖励;A7级:第三等次奖励。
省级高校青年教师教学比赛、省级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等综合类教师教学比赛项目。
A7级:第一等次奖励;A8级:第二等次奖励;B1级:第三等次奖励。
全省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比赛、全省高校体育教师基本功大赛、全省高校美术与设计(音乐舞蹈)专业师生基本功展示等省级高水平单项类教学比赛。
A8级:第一等次奖励;B1级:第二等次奖励;B3级:第三等次奖励;C1级:第四等次奖励。
由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的专业、课程、教学案例类教学比赛,纳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师发展指数的全国高校教师教学竞赛项目中A、B级以外的教学竞赛,山东省教育厅主办的高校教师教学单项类比赛等。
B3级:第一等次奖励;C1级:第二等次奖励;C2级:第三等次奖励。
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的教学比赛和优秀案例类比赛。
C1级:第一等次奖励;C2级:第二等次奖励;C3级:第三等次奖励。
由烟台大学主办的青年教师教学比赛和教师教学创新大赛等教学竞赛。
C2级:第一等次奖励;C3级:第二等次奖励。
第八章 优秀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分类与等级认定
第十七条 优秀学位论文指导教师是指教师指导学生撰写的省级、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
第十八条 优秀学位论文指导教师等级认定
B2级:省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
B3级: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
C1级: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
C2级: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
第九章 指导学生竞赛或成果获奖分类与等级认定
第十九条 指导学生竞赛获奖是指教师指导的学生在各类综合性和学科竞赛中获得奖励。学科竞赛奖励范围参照当年度学校发布的《学科竞赛目录》。
第二十条 指导学生竞赛或成果获奖等级认定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国赛。
A5级:第一等次奖励;A7级:第二等次奖励;A8级:第三等次奖励;B1级:第四等次奖励。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省级决赛。
B1级:第一等次奖励;B2级:第二等次奖励;C1级:第三等次奖励;C2级:第四等次奖励。
除三大赛之外的纳入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的有关竞赛、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教育部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或国务院其它部委组织的全国性竞赛。
B2级:第一等次奖励;B3级:第二等次奖励;C1级:第三等次奖励;C2:第四等次奖励。
国家一级学会(协会)组织举办的全国学生学科竞赛。
C2级:第一等次奖励;C3级:第二等次奖励。
研究生优秀成果奖。
C1级:山东省研究生优秀成果奖。
C2级:烟台大学研究生优秀成果奖。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
B3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C1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与国家级、国家学会级竞赛相应的省级竞赛,省级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全省性学科竞赛,山东省大学生科技节包含的比赛。
C3级:第一等次奖励。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以上成果、项目及获奖按照最高等级进行认定,避免重复奖励。
第二十二条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全国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均指一级学会或委员会,不包含分委会。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中如没有特殊说明,均包含普通本科、研究生和继续教育的相关内容。
第二十四条 在教学研究类业绩认定过程中,如果出现本办法未做规定的业绩,由相关职能部门参照本文件规定,按照类似业绩类别确定业绩等级绩点。对于极特殊业绩,启动“一事一议”,由业绩完成者本人提出申请,二级单位签署意见,相关职能部门组织专家评审,报校学术委员会本科教学委员会或研究生教学委员会审议,确定业绩等级绩点。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研究生处、校团委、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附表2
教学研究类业绩认定标准
项目类别 |
分等级 |
绩点 |
教学成果奖 |
T1 |
60000 |
T2 |
30000 |
A2 |
15000 |
A4 |
8000 |
A6 |
4000 |
A7 |
2000 |
B3 |
200 |
C1 |
100 |
C2 |
60 |
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
A5 |
6000 |
A6 |
4000 |
A8 |
1000 |
B1 |
600 |
C1 |
100 |
C2 |
60 |
课程建设 |
A6 |
4000 |
A7 |
2000 |
B1 |
600 |
B2 |
400 |
B3 |
200 |
C1 |
100 |
C2 |
60 |
C3 |
40 |
教材项目 |
A5 |
6000 |
A7 |
2000 |
A8 |
1000 |
B3 |
200 |
教育教学研究论文 |
A8 |
1000 |
B1 |
600 |
B2 |
400 |
B3 |
200 |
C3 |
40 |
教师教学比赛 |
A4 |
8000 |
A5 |
6000 |
A6 |
4000 |
A7 |
2000 |
A8 |
1000 |
B1 |
600 |
B3 |
200 |
C1 |
100 |
C2 |
60 |
C3 |
40 |
优秀学位论文指导 教师 |
B2 |
400 |
B3 |
200 |
C1 |
100 |
C2 |
60 |
指导学生竞赛或成果获奖 |
A5 |
6000 |
A7 |
2000 |
A8 |
1000 |
B1 |
600 |
B2 |
400 |
B3 |
200 |
C1 |
100 |
C2 |
60 |
C3 |
40 |
说明:
1.与校外人员合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完成的成果等,按单位位次计算绩点,计算公式为:n/2m-1,(n为该项业绩赋分值;m为我校在该业绩中的位次)。
2.在SCI、SSCI等收录期刊上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按照学术论文的标准进行认定。
附件2
自然科学研究类业绩评价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自然科学科研项目、成果及奖励的等级认定,提升学校科研工作管理服务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自然科学类科研项目、成果及获奖的等级认定,坚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相结合、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突出前沿理论创新、关键技术突破和满足国家重大需求的目标导向。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自然科学研究类科研项目、成果及奖励的等级认定与评价。
第二章 科研项目分类与等级认定
第四条 科研项目分类
科研项目按来源分为纵向项目和横向项目两类,纵向项目包括国家级项目、省部级项目、厅局级项目等。科研项目信息均需包含项目名称、课题组成员、项目起止时间、立项经费额度、项目研究内容与目标等内容。横向科研项目是指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外国机构和个人等协议委托我校进行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科学研究工作所涉及的科研项目,由委托方拨付经费或捐赠科研项目经费等。
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包括: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课题、国家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重点支持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包括:山东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农业良种工程、山东省“渤海粮仓”科技示范工程项目、软科学项目等。
国防科技类纵向科研项目包括:
1.国家级: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后勤保障部、科学技术委员会等部门)、陆军、海军、空军、火箭军等诸军兵种装备部下达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下达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国家部委下达的JMRH类科技计划项目。
2.省部级:省JMRH办、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省直部门下达的JMRH类科技计划项目;国家级军工集团设立的开放基金项目(国家级集团主要包括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卫星网络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等)。
3.厅局级:地市下达的JMRH类科技计划项目。
第五条 科研项目等级认定
(一)纵向项目
T2级: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等。
A1级:
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参研到账经费500万元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重点支持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课题,主持其他部委科研项目800万元以上等;
国家级国防科技类项目(主持立项经费300万元以上或参研到账经费600万元以上)等。
A2级:
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参研到账经费375万元以上)、主持其他部委科研项目600万元以上等;
国家级国防科技类项目(主持立项经费225万元以上或参研到账经费450万元以上)等。
A3级:
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参研到账经费250万元以上),主持其他部委科研项目400万元以上等;
国家级国防科技类项目(主持立项经费150万元以上或参研到账经费300万元以上)等。
A4级:
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参研到账经费200万元以上),主持其他部委科研项目320万元以上等;
国家级国防科技类项目(主持立项经费125万元以上或参研到账经费250万元以上)等。
A5级:
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参研到账经费160万元以上),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创新工程,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农业良种工程,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重大基础研究项目,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主持其他部委科研项目260万元以上等;
国家级国防科技类项目(主持立项经费100万元以上或参研到账经费200万元以上)等。
A6级:
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参研到账经费120万元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参研到账经费150万元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培育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主持立项经费50万元以上),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重大项目,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渤海粮仓”科技示范工程项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立项经费100万元以上),主持其他部委科研项目200万元以上等;
国家级国防科技类项目(主持立项经费75万元以上或参研到账经费150万元以上),省部级国防科技类项目(立项经费150万元以上或参研到账经费300万元以上)等。
A7级:
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参研到账经费60万元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参研到账经费100万元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立项经费20万元以上项目或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立项经费20万元以上),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山东省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重点支持项目)100万元以上,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立项经费50万元以上),主持其他部委科研项目100万元以上等;
国家级国防科技类项目(主持立项,或参研到账经费75万元以上),省部级国防科技类项目(主持立项经费75万元以上或参研到账经费150万元以上)等。
A8级:
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参研到账经费30万元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参研到账经费60万元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含专项项目、一年期小额资助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重点项目,山东省农业重大应用创新技术项目(立项经费30万元以上),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重点支持项目)100万元以下,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立项经费50万元以下),主持其他部委科研项目60万元以上等;
国家级国防科技类项目(参研到账经费50万元以上),省部级国防科技类项目(立项经费50万元以上或参研到账经费75万元以上)等。
B1级:
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参研到账经费20万元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参研到账经费40万元以上),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一般项目、山东省农业重大应用创新技术项目(立项经费30万元以下),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培育项目,山东省鲁渝科技协作计划项目,中国科协科技智库青年人才计划项目,主持其他部委科研项目40万元以上等;
国家级国防科技类项目(参研到账经费30万元以上),省部级国防科技类项目(主持立项,或参研到账经费50万元以上)等。
B3级:
参研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主持厅局级项目(含地市项目)、山东省专利导航项目、山东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等;
参研国家级国防科技类项目、省部级国防科技类项目,主持厅局级国防科技类项目等。
(二)横向项目
A4级:专利转化累计到账经费500万元;单个到账经费500万元(不含外拨协作经费,下同)或累计到账经费750万元(不含外拨协作经费,下同)的项目。
A5级:专利转化累计到账经费400万元;单个到账经费400万元或累计到账经费600万元的项目。
A6级:专利转化累计到账经费300万元;单个到账经费300万元或累计到账经费450万元的项目。
A7级:专利转化累计到账经费150万元;单个到账经费150万元或累计到账经费225万元的项目。
A8级:专利转化累计到账经费75万元;单个到账经费75万元或累计到账经费115万元的项目。
B1级:专利转化累计到账经费50万元;单个到账经费50万元或累计到账经费75万元的项目。
B3级:专利转化累计到账经费20万元;单个到账经费20万元或累计到账经费30万元的项目。
第三章 研究成果分类与等级认定
第六条 研究成果分类
研究成果按照成果属性及发布形式,分为学术论文、学术著作和应用性成果三类。
第七条 学术论文分类与等级认定
论文类成果根据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JCR(Journal Citation Reports)期刊大类分区以及ESI(《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期刊引文、自然指数期刊收录情况进行等级认定。当年度发布的中国科学院预警期刊不在论文成果的等级认定范围之内。
A3级:在《Science》《Nature》《Cell》发表的论文。
A7级:在《Nature》子刊(以Nature开头)、《Science》子刊(以Science开头)、PNAS(《美国科学院院报》)发表的且为SCI一区收录Top期刊论文;被评为年度“中国百篇最具影响国际学术论文”。
A8级:在SCI一区收录期刊发表的论文;在ESI学科(22个)引文量年度排名前2位的期刊发表的论文;在自然指数收录期刊(82种)发表的论文;在《自然科学研究类A8级学术期刊目录》(见附录3)上发表的论文。
B1级:在SCI二区收录期刊发表的论文;除中国计算机学会外的国家一级学会推荐的国际A类会议论文;在《自然科学研究类B1级学术期刊目录》(见附录3)上发表的论文。
B3级:在SCI三区收录期刊发表的论文;国家一级学会推荐的国际B类会议论文;在《自然科学研究类B3级学术期刊目录》(见附录3)上发表的论文。
C1级:在SCI四区收录期刊发表的论文;在EI收录期刊发表的论文。
C3级:在中文核心期刊(北大版)发表的论文;在《烟台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发表的论文。
第八条 学术著作分类与等级认定
1.学术著作分类
(1)专著:独立或合作撰写的原创性自然科学学术著作。
(2)译著:翻译或编译的自然科学学术著作。
2.学术著作等级认定
B1级:在“一类出版社”(见附录4)出版并公开发行的专著。
B3级:在“一类出版社”(见附录4)出版并公开发行的译著。
C1级: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登记注册的“图书出版单位”出版并公开发行的专著。
3.对于学校在职人员出版的著作,必须在前言、后记或作者简介中标明烟台大学为作者单位。出版时间以著作正式公开刊出版中标注的出版时间为准。
第九条 应用性成果分类与等级认定
1.应用性成果分类
应用性成果主要包括标准、职务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动物和主要农作物、林木新品种、植物新品种等。
2.应用性成果等级认定
A4级:牵头制定并被颁布执行的国际标准;牵头制定并被颁布执行的国家军用标准(GJB)。
A5级:牵头制定并被颁布执行的国家标准。
A8级:参与制定并被颁布执行的国际标准;参与制定并被颁布执行的国家军用标准(GJB);牵头制定并被颁布执行的团体标准;以烟台大学作为第一育种单位选育并通过国家审定的动物和主要农作物、林木新品种。
B1级:牵头制定并被颁布执行的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参与制定并被颁布执行的国家标准;在美国、欧盟和日本获得授权的职务发明专利;获得授权的国防专利;以烟台大学作为第一育种单位选育并通过省级审定的动物和主要农作物、林木新品种。
B2级:以烟台大学作为第一育种单位选育并通过国家审定的植物新品种。
B3级:在国内获得授权的职务发明专利;在设有专利审批机构的其他国家或地区获得授权的职务发明专利。
C3级:参与制定并被颁布执行的团体标准、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在国内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
第四章 科研奖励分类与等级认定
第十条 科研奖励分类
科研奖励是指各级人民政府组织评选的优秀科研成果奖,包括国家和省、市科学技术奖、专利奖、外观设计奖等,教育部、山东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以及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备案的社会力量所设的科技奖励、何梁何利奖、光华工程科技奖等。
第十一条 科研奖励等级认定
T1级: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国家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T2级: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中国专利金奖;省科学技术最高奖;省科技进步奖特等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特等奖。
A2级:省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省科学技术青年奖;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一等奖;中国专利银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山东省专利特别奖;国家有关部委科技成果奖特等奖和一等奖;具有国家奖推荐资格的社会力量所设的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及以上奖项,并获推荐,通过形式审查进入国家科技奖评审的奖项;何梁何利奖;光华工程科技奖。
A4级:省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二等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山东省专利奖一等奖;国家有关部委科技成果奖二等奖;具有国家奖推荐资格的社会力量所设的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A6级:省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中国专利优秀奖;山东省专利奖二等奖;国家有关部委科技成果奖三等奖;具有国家奖推荐资格的社会力量所设的科学技术奖二等奖。
A7级:山东省专利奖三等奖。
B3级:山东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厅局设立的科研成果奖一等奖;具有国家奖推荐资格的社会力量所设的科学技术奖三等奖;其他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登记的社会力量设奖一等奖。
C1级:山东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厅局设立的科研成果奖其他等级;其他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登记的社会力量设奖二等奖。
C3级:山东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三等奖;其他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登记的社会力量设奖三等奖。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所指科研项目、成果及奖励,一般是指以“烟台大学”为第一标注单位、我校科研人员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科研业绩。在职攻读博士学位、进行博士后研究者除外(须标注烟台大学,不标注者不予认定等级及核算绩点)。其他合作情况需同时标注其他单位者,本人提出申请并经科技处审核同意,按照烟台大学实际排名计算绩点。
第十三条 学术论文第一标注单位为烟台大学、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均为校内人员时,论文仅限其中一方使用,另一方须出具放弃使用授权声明。
第十四条 在自然科学研究类科研项目、成果及奖励的等级认定过程中,如果出现本办法未做规定的科研业绩,由科技处参照本文件规定,按照类似的项目、成果类别确定业绩等级绩点。对于极特殊的科研业绩,启动“一事一议”,由自然科学科研项目、成果及奖励的完成者本人提出申请,二级单位签署意见,科技处组织专家评审,报校学术委员会科学研究委员会审议,确定业绩等级绩点。
第十五条 纵向项目可以参考横向项目认定标准,根据到账经费确定业绩等级绩点,根据就高原则,选择其一认定。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科技处负责解释。
附表3
自然科学研究类业绩认定标准
项目类别 |
分等级 |
绩点 |
纵向项目 |
T2 |
30000 |
A1 |
20000 |
A2 |
15000 |
A3 |
10000 |
A4 |
8000 |
A5 |
6000 |
A6 |
4000 |
A7 |
2000 |
A8 |
1000 |
B1 |
600 |
B3 |
200 |
横向项目 |
A4 |
8000 |
A5 |
6000 |
A6 |
4000 |
A7 |
2000 |
A8 |
1000 |
B1 |
600 |
B3 |
200 |
学术论文 |
A3 |
10000 |
A7 |
2000 |
A8 |
1000 |
B1 |
600 |
B3 |
200 |
C1 |
100 |
C3 |
40 |
学术著作 |
B1 |
600 |
B3 |
200 |
C1 |
100 |
应用类成果 |
A4 |
8000 |
A5 |
6000 |
A8 |
1000 |
B1 |
600 |
B2 |
400 |
B3 |
200 |
C3 |
40 |
科研奖励 |
T1 |
60000 |
T2 |
30000 |
A2 |
15000 |
A4 |
8000 |
A6 |
4000 |
A7 |
2000 |
B3 |
200 |
C1 |
100 |
C3 |
40 |
说明:
1.烟台大学为第一标注(承担或完成)单位、校内人员合作取得的各类业绩,由主持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业绩分配,其中主持人所占比例不小于50%,另有文件规定的除外。
2.烟台大学校内外合作发表的论文分为如下两种情况:第一,我校科研人员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按照公式n/2m-1计算绩点(n为该项科研业绩绩点值,m为烟台大学在该奖励或成果中的实际位次,下同);第二,我校科研人员非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按照公式n/2m计算绩点。
烟台大学为非第一标注单位或完成单位合作完成的奖励和除论文之外其他成果,按照公式n/2m-1计算绩点。
烟台大学为非第一标注单位获批的纵向项目(附件2第二章规定者除外),按横向科研项目以到账经费确定业绩等级绩点。
3.凡本文件中规定的数量概念均包含该数量,如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3000字以上,含3000字,以此类推。
4.纵向项目绩点立项、结项各占50%,延期结项2年以内者,每年扣除项目绩点的10%,延期结项2年以上者,不再计算结项绩点。
5.B1级纵向项目立项经费少于10万元,按实际经费占10万元额度比例计算确定同等级绩点;自筹经费项目待经费全部到账后认定相应等级。
6.上表所列横向项目绩点是横向项目的等级对应绩点,仅用于学校各类考核、评审、人才招聘与评价等工作。实际到账经费数额若超出对应等级,总绩点可按照实际到账经费拆分成对应绩点,累加计算确定。横向项目业绩量化绩点按照公式(绩点=经费数(元)/500)计算。
7.依托单位变更为烟台大学的纵向科研项目,按照转入经费占立项总经费比例计算绩点。
8.导师指导学生发表的第一作者且烟台大学为第一标注单位的论文,导师为通讯作者按第一作者计算绩点。
9.参加国际大科学装置实验合作组发表的论文,如“烟台大学”为非第一标注单位,有相关文件证明烟台大学教师为实际第一作者,该论文可等同于烟台大学第一标注单位认定。
10.学校为主促成的横向合作项目等,绩点不计入二级单位和个人。
附件3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类业绩评价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科研项目、成果及奖励的等级认定,提升学校科研工作管理服务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哲学社会科学科研项目、成果及奖励等级认定,坚持理论研究与服务社会相结合、学术研究与指导实践相统一,突出理论创新、决策咨询和社会服务的目标导向。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类科研项目、成果及奖励等业绩的等级认定与评价。
第二章 科研项目分类与等级认定
第四条 科研项目分类
科研项目按来源分为纵向项目与横向项目两类,其中纵向项目包括国家级项目、省部级项目、厅局级项目等。科研项目信息均需包含项目名称、课题组成员、项目起止时间、立项经费额度、项目研究内容与目标等内容。
第五条 科研项目等级认定
(一)纵向项目
A2级: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含单列学科招标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冷门绝学学术团队项目。
A4级: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含单列学科重点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冷门绝学学者个人项目。
A6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含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中华学术外译项目、艺术学与教育学单列学科项目、专项项目);国家艺术基金项目。
A7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专项任务项目、后期资助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部级项目、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重大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含单列学科招标项目)和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子课题(到账经费10万元以上);其他部委重大科研项目。
A8级: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重点项目;山东省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重点课题;其他部委重点科研项目。
B1级: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除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重大招标项目;其他部委科研项目(除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
C3级:山东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重大招标除外);山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项目、其他厅局级项目(到账经费1万元以上)。
(二)横向项目
A4级:单个到账经费500万元(不含外拨协作经费,下同)或累计到账经费750万元(不含外拨协作经费,下同)的项目。
A5级:单个到账经费400万元或累计到账经费600万元的项目。
A6级:单个到账经费300万元或累计到账经费450万元的项目。
A7级:单个到账经费150万元或累计到账经费225万元的项目。
A8级:单个到账经费75万元或累计到账经费115万元的项目。
B1级:单个到账经费50万元或累计到账经费75万元的项目。
B3级:单个到账经费20万元或累计到账经费30万元的项目。
第三章 研究成果分类与等级认定
第六条 研究成果分类
研究成果按照成果属性及发布形式,分为学术论文、学术著作和应用性成果三类。
第七条 学术论文分类与等级认定
1.学术论文分类
学术论文是指在学术期刊正刊(5000字/单词)、报纸
(2000字以上)理论版发表的论文。学术论文来源包括: CSSCI收录期刊是指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发布的《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所列期刊,分为CSSCI收录期刊、CSSCI收录集刊和CSSCI收录期刊扩展版三类;中文核心期刊(北大版)是指《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的期刊;AMI核心期刊是指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研究院发布的《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AMI综合评价报告》所列核心期刊;SSCI收录期刊是指入选美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ocial Science Citation Index)的期刊;A&HCI收录期刊是指入选美国《艺术与人文科学引文索引》(Art & Humanities Citation Index)的期刊。
2.学术论文等级认定
A4级:在《中国社会科学》发表的论文。
A7级:在学校认定的A7级中文学术期刊(见附录2)发表的论文。
A8级:在学校认定的A8级中文学术期刊(见附录2)发表的论文;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理论版发表的3000字以上的论文;在SSCI一区、A&HCI一区收录期刊发表的论文。
B1级:在学校认定的B1级中文学术期刊(见附录2)发表的论文;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理论版发表的2000字以上的论文;在SSCI二区、A&HCI二区收录期刊发表的论文。
B2级:在CSSCI收录期刊(不含扩展版)、集刊发表的论文;在SSCI三区、A&HCI三区收录期刊发表的论文;在《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发表且达“学术论文转载、反响等级认定”中的C级及以上标准的论文。
C1级:在SSCI四区、A&HCI四区收录期刊发表的论文;在CSSCI收录期刊扩展版发表的论文;在中文核心期刊(北大版)、AMI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
3.学术论文转载、反响等级认定
B1级:被《新华文摘》主体转载。
B2级: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主体转载。
B3级:被《社会科学文摘》主体转载;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收录;被《新华文摘》论点摘编、《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论点摘要、《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学术卡片转载。
第八条 学术著作分类与等级认定
1.学术著作分类
(1)专著:独立或合作撰写的原创性学术著作,查重率不高于15%(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总字数不少于20万字。
(2)译著:独立或合作翻译的学术著作,不含小说、诗歌、戏剧、漫画、科普类作品。
(3)古籍整理:在版本、目录、点校、训诂、注释、补遗等方面开展学术研究的著作。
2.学术著作等级认定
A7级:“一类出版社”(见附录4,下同)出版的学术著作,且需在出版前五年内以学术著作相关内容为主体发表A7级(见附录2)及以上学术论文1篇;A8级(见附录2)学术论文1篇且B2级学术论文1篇;B1级学术论文2篇;B2级学术论文3篇;以上论文须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且至少1篇以烟台大学为第一标注单位;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资助出版的学术著作;“中国图书对外推广计划”“中国文化著作翻译出版工程”“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资助出版的译著;出版后三年内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学术著作。
A8级:“一类出版社”出版的学术著作,且需在出版前五年内以学术著作相关内容为主体发表以烟台大学为第一标注单位的B2级学术论文1篇;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资助出版的学术著作;《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国外出版机构指导目录》机构出版的专著,且需在出版前五年内以专著相关内容为主体发表以烟台大学为第一标注单位的B2级学术论文1篇。
B1级:《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国外出版机构指导目录》机构出版的译著,且需在出版后五年内以译著相关内容为主体发表以烟台大学为第一标注单位的B2级学术论文1篇。
B2级:“一类出版社”出版的学术著作。
B3级: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登记注册的“图书出版单位”出版并公开发行的学术著作。
第九条 应用性成果分类与等级认定
1.应用性成果分类
应用性成果主要包括研究报告、咨询报告、调研报告、成果要报、皮书、专家建议等。
2.应用性成果等级认定
A5级:研究成果获党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政协正国级领导肯定性批示,如果批示“阅研”或“阅示”,须有阅研或阅示结果;主要观点获党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政协办公厅正式政策、文件采纳。
A6级:研究成果获党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政协正国级领导“阅研”或“阅示”,但没有阅研或阅示结果;获党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副国级领导肯定性批示,如果批示“阅研”或“阅示”,须有阅研或阅示结果。
A8级:研究成果获党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副国级领导“阅研”或“阅示”,但没有阅研或阅示结果;获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组成部门及直属机关等正部级部门机构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人大、政协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如果批示“阅研”或“阅示”,须有阅研或阅示结果;专供党和国家领导人参阅的内参单篇采用,或被党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办公厅专报单篇采用刊发;主要观点被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组成部门及直属机关等部门机构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正式政策、文件采纳。
B1级:研究成果获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组成部门及直属机关等正部级部门机构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人大、政协主要领导“阅研”或“阅示”,但没有阅研或阅示结果;获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组成部门及直属机关等正部级部门机构领导(副部级部门机构主要领导)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如果批示“阅研”或“阅示”,须有阅研或阅示结果;被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组成部门及直属机关等部门机构的专报、要报单篇采用刊发;被《教育部简报(高校智库专刊)》《国家社科基金<成果要报>》采用刊发。
B3级:研究成果获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组成部门及直属机关等正部级部门机构领导(副部级部门机构主要领导)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领导“阅研”或“阅示”,但没有阅研或阅示结果;获山东省设区市的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如果批示“阅研”或“阅示”,须有阅研或阅示结果;主要观点被山东省设区市的市委、市政府正式政策、文件采纳;在“一类出版社”出版的应用性成果。
C3级:研究成果获山东省设区市的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阅研”或“阅示”,但没有阅研或阅示结果;获山东省设区市的市委、市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如果批示“阅研”或“阅示”,须有阅研或阅示结果。
第四章 科研奖励分类与等级认定
第十条 科研奖励分类
科研奖励是指以各级政府机关名义颁发的优秀科研成果奖,哲学社会科学类科研奖励包括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中央和国家机关其他部委、山东省其他厅局级单位颁发的优秀科研成果奖等。
第十一条 科研奖励等级认定
T2级: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特等奖、一等奖;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
A2级: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二等奖;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特等奖。
A4级: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三等奖;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山东省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奖一等奖。
A6级: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青年成果奖和普及读物奖;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山东省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奖二等奖;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艺术理论和评论类,下同)一等奖。
A7级: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山东省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奖三等奖;山东省泰山文艺奖二等奖。
B1级:山东省泰山文艺奖三等奖;其他部委人文社科研究第三等次及以上的科研成果奖。
B3级: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
C1级: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山东省其他厅局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第一等次。
C3级: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山东省其他厅局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第二等次。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所指科研项目、成果及奖励等,一般是指以“烟台大学”为第一标注单位、我校科研人员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科研业绩。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博士后研究期间除外,但需标注烟台大学,不标注者不予认定等级及绩点。其他合作情况需同时标注其他单位者,本人提出申请并经社会科学处审核同意,按照烟台大学实际排名计算绩点。
第十三条 学术论文第一标注单位为烟台大学、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均为校内人员时,论文仅限其中一方使用,另一方须出具放弃使用授权声明。
第十四条 在哲学社会科学科研项目、成果及奖励的等级认定过程中,如果出现本办法未做规定但产生重大影响的科研业绩,启动“一事一议”,由业绩完成人提出申请,二级单位签署意见,由社会科学处组织专家评审,报校学术委员会科学研究委员会审议,确定业绩等级绩点。
第十五条 应用性成果认定说明
(一)认定分类
批示:指具有实际内容的肯定性批示。
采纳:指研究成果主要观点指被党委、政府、党政部门、人大、政协政策、文件、规章等采纳。
采用:指研究成果被各级党委、政府或党政部门采用刊发。
(二)认定程序
1.应用性成果须通过烟台大学科研管理部门报送。成果申报实行事前审批制。申报人事前需向二级单位提交《应用性科研成果申报审批单》,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以证明成果真实可靠。二级单位审批同意后报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进行申报。涉密类成果可直接在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后进行申报。
2.逐级申报的应用性成果需提供相关各级单位的证明支撑材料,形成闭环。
(1)凡批示成果原则上均需提供批示原件、复印件、影印件、抄清或由批示单位出具证明材料。
(2)凡采纳成果均需提供被采纳的文件等原件物证、文件起草单位或发文单位的采纳证明,并在提供的原件上标注被采纳的具体内容。
(3)凡采用成果均需提供被采用的文件等原件物证、文件采用单位的采用证明材料。
3.由批示、采纳、采用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需加盖相应级别公章。无法出具批示、采纳、采用最高级单位证明材料的,由报送成果的下一级单位出具证明材料并加盖相应级别的公章。加盖批示、采纳、采用最高级单位其它内设机构公章的证明材料,按照其对应级别进行认定。
4.同一应用性成果同时被批示、采纳、采用的,就高认定。批示领导人级别高于所在单位级别,就高进行认定。存在时间差的,就高对已认定的成果予以补差。
5.涉密文件证明材料(绝密文件除外)需提供原件进行认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复制、翻印、拍照、转载或上传网络。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社会科学处负责解释。
附表4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类业绩认定标准
项目类别 |
分等级 |
绩点 |
纵向项目 |
A2 |
15000 |
A4 |
8000 |
A6 |
4000 |
A7 |
2000 |
A8 |
1000 |
B1 |
600 |
C3 |
40 |
横向项目 |
A4 |
8000 |
A5 |
6000 |
A6 |
4000 |
A7 |
2000 |
A8 |
1000 |
B1 |
600 |
B3 |
200 |
学术论文 |
A4 |
8000 |
A7 |
2000 |
A8 |
1000 |
B1 |
600 |
B2 |
400 |
C1 |
100 |
学术论文转载、反响 |
B1 |
600 |
B2 |
400 |
B3 |
200 |
学术著作 |
A7 |
2000 |
A8 |
1000 |
B1 |
600 |
B2 |
400 |
B3 |
200 |
应用性成果 |
A5 |
6000 |
A6 |
4000 |
A8 |
1000 |
B1 |
600 |
B3 |
200 |
C3 |
40 |
科研奖励 |
T2 |
30000 |
A2 |
15000 |
A4 |
8000 |
A6 |
4000 |
A7 |
2000 |
B1 |
600 |
B3 |
200 |
C1 |
100 |
C3 |
40 |
说明:
1.烟台大学为第一标注(承担或完成)单位、校内人员合作取得的项目、成果、奖励,由主持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业绩分配,其中主持人所占比例不少于50%,另有文件规定的除外。
2.烟台大学为非第一标注单位校内外合作发表的论文分为两种情况:第一,我校科研人员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按照公式n/2m-1计算绩点(n为该项科研业绩绩点,m为烟台大学在该奖励或成果中的实际位次,下同);第二,我校科研人员为非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按照公式n/2m计算绩点。
烟台大学为非第一标注单位或完成单位合作完成奖励和除论文之外其他成果,按照公式n/2m-1计算绩点。烟台大学为非第一标注单位获批的纵向项目(附件3第二章规定者除外),按横向科研项目以到账经费确定业绩等级绩点。
3.凡本文件中规定的数量概念均包含该数量,如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2000字以上,含2000字,以此类推。
4.科研项目立项、结项各占该项目总绩点的50%,分别在立项年度和结项年度计算;延期结项2年以内者,每年扣除该项目总绩点的10%;延期结项2年以上者,不再计算结项绩点。
5.自筹经费项目待经费全部到账后确定业绩等级绩点。
6.上表所列横向项目绩点是横向项目的等级对应绩点,仅用于学校各类考核、人才招聘与评价等工作。实际到账经费数额若超出对应等级,总绩点可按照实际到账经费拆分成对应绩点,累加计算确定。横向项目业绩量化绩点按照公式(绩点=经费数(元)/500)计算。
7.依托单位变更为烟台大学的科研项目,按照转入经费占立项总经费比例计算绩点。
8.学校为主促成的横向合作项目等,绩点不计入二级单位和个人。
9.导师指导学生发表的烟台大学为第一标注单位的论文,导师为通讯作者按第一作者计算绩点。
10.应用性成果中所说的党中央、国务院部门机构不包括党中央、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11.外文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依据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JCR(Journal Citation Reports)期刊大类分区表进行认定。每篇学术论文仅用于支持1部学术著作。
附件4
文学艺术体育实践类业绩评价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文学艺术体育实践成果等级认定,提升学校科研工作管理服务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文学艺术体育类成果分类
文学艺术体育实践类成果涉及文学、艺术学、体育学及艺术设计等学科领域,主要包括在高层次刊物上公开发表或入选高层次竞赛的成果、获奖成果及担任各级体育竞赛裁判、技术服务工作等。
第三条 文学艺术体育类成果等级认定
A5级:
1.获得中宣部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
2.获得中国音乐金钟奖、中国舞蹈荷花奖、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
A7级:
1.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艺术作品奖,下同)一等奖。
2.CCTV音乐、舞蹈等电视大赛第一等次奖励,作品入选“桃李杯”舞蹈展演。
3.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全国少数民族文学骏马奖、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
B1级:
1.山东省泰山文艺奖二等奖。
2.在奥运会、世界杯、世锦赛、青奥会(须有国家体育总局、项目中心以及各级协会正式选调通知,下同)或国际A级竞赛担任裁判等工作。
3.国际性活动设计中标的标志及形象宣传作品,作品入选北京国际美术双年展、五年一次全国综合性美术作品展、全国青年美术作品展。
4.由文化和旅游部、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管的团体会员单位(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国舞蹈家协会、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书法家协会、中国摄影家协会等)主办的全国综合性或单项艺术作品展获奖(入会资格)作品(中国美术奖、戏剧梅花奖、电影华表奖、电影金鸡奖、电影百花奖、电视飞天奖、电视星光奖、电视金鹰奖、民间文艺山花奖、摄影金像奖、书法兰亭奖等),其中分等级的奖项仅限最高等。
B3级:
1.山东省泰山文艺奖三等奖。
2.CCTV举办的音乐、舞蹈等电视大赛第二等次奖励。
3.在亚运会、亚锦赛、亚青会、世界大学生运动会担任裁判等工作。
4.被《新华文摘》转载的文艺作品。
C1级:
1.以上等级中全国性奖项中分等级的第三等次奖励。
2.在全运会、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担任裁判等工作。
3.相应省级协会主办的展(演)入选作品,其中分等级的限第二等次;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中国广告协会、中国工业设计协会主办的全国综合性或单项艺术作品展入选作品。
4.在B1类及以上期刊发表1个版面以上的文艺作品。
C2级:
1.其他文艺作品类省级奖项中的一、二等奖;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中国广告协会、中国工业设计协会对应的省级协会主办的全国综合性或单项艺术作品展的入会资格作品。
2.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发表的文学艺术作品;在CSSCI收录期刊发表1个版面以上的作品;由省级及以上音像出版社等出版发行的作品。
3.在山东省运动会、山东省大学生运动会决赛以及山东省锦标赛、山东省冠军赛担任裁判等工作。
C3级:
1.其他文艺作品类省级奖项中的三等奖;厅局级奖项的一等奖。
2.在中文核心期刊(北大版)发表1个版面以上的文艺作品。
注:担任同一赛事的不同阶段、不同项目比赛的裁判,按最高等级仅认定一次;同一文学、艺术作品获不同等级奖励或入选不同等级展演,按最高获奖或入选等级,仅计算一次。
第四条 本办法所指实践成果是一般指以“烟台大学”为第一标注单位,我校科研人员为第一完成人的文学、艺术、体育类成果。
第五条 在文学艺术体育实践类业绩等级认定过程中,如果出现本办法未做规定但产生重大影响的科研业绩,启动“一事一议”,由业绩完成人提出申请,二级单位签署意见,由社会科学处组织专家评审,报校学术委员会科学研究委员会审议,确定业绩等级绩点。
第六条 本办法由社会科学处负责解释。
附表5
文学艺术体育实践类业绩认定标准
项目类别 |
分等级 |
绩点 |
文学艺术体育类实践成果 |
A5 |
6000 |
A7 |
2000 |
B1 |
600 |
B3 |
200 |
C1 |
100 |
C2 |
60 |
C3 |
40 |
说明:
1.烟台大学为第一标注或完成单位、校内科研人员合作取得的实践成果,由主持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业绩分配,其中主持人所占比例不少于50%,另有文件规定的除外。
2.烟台大学为非第一标注或完成单位、我校科研人员与校外人员合作取得的文学艺术体育类实践成果(音乐舞蹈类等集体创作作品除外),按单位位次计算绩点,计算公式为:n/2m-1,(n为该项业绩绩点值;m为我校在该业绩中的实际位次)。
3.集体创作作品绩点认定仅限主创人员。
附件5
人才项目类业绩评价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人才项目的等级认定,激发广大人才开展学术创新、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提升学校人才评价、管理、服务等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人才项目的等级认定突出质量导向,坚持促进改革、与时俱进、激励创新。
第二章 人才项目分类及等级认定
第三条 人才项目分类
人才项目按项目来源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等。
第四条 人才项目等级认定
T1级:院士及相应级别顶尖专家。
A1级: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创新人才(含长江学者讲席学者创新人才、火炬计划创新人才、启明计划创新人才、瑞金计划创新人才等)。
A3级: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全国“四个一批”人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国家文化英才,神农领军英才,岐黄学者,泰山学者攀登专家,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专业学位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家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
A4级: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人才,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青年人才(含长江学者讲席学者青年人才、启明计划青年人才、瑞金计划青年人才等),全国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国家青年文化英才,神农青年英才,青年岐黄学者,泰山学者特聘专家,齐鲁文化名家,山东省外专双百计划顶尖专家。
A5级: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博士后海外引才专项入选者,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入选者,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获得者,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入选者,泰山学者青年专家,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山东省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获得者,山东省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奖突出贡献奖。
A6级: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齐鲁文化英才,山东省外专双百计划(团队项目)入选者,山东省外专双百计划高端专家(长期),山东省社会科学学科新秀奖获得者,担任SCI/SSCI/A&HCI/CSSCI收录期刊主编。
A7级: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创人才引育计划入选者,山东省理论人才“百人工程”入选者,山东省青年科技奖入选者。
A8级:国家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入选者,国家外国专家,山东省外专双百计划(个人长期项目)入选者,山东省外专双百计划高端专家(短期),山东省智享领航计划入选者,担任SCI/SSCI/A&HCI/CSSCI收录期刊副主编或执行主编,在学校认定的国际组织任正负责人,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优秀中青年专家。
B1级:担任全国一级学会常务理事,担任SCI/SSCI/A&HCI/CSSCI收录期刊编委,在学校认定的国际组织任副负责人,省学科评议组成员,省专业学位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受聘担任外校博士生导师并指导学生。
B3级:山东省海外科技人才,担任全国一级学会理事或全国二级学会副会长,担任省级学术组织会长、省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
C1级:担任省级学术组织副会长或全国二级学会常务理事。
第三章 附则
第五条 在人才项目类业绩的等级认定过程中如果出现本办法未做规定的业绩,由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参照本文件规定,按照类似的人才项目类别确定业绩等级绩点。对于极特殊的业绩,启动“一事一议”,由业绩完成者本人提出申请,二级单位签署意见,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报校学术委员会师资队伍建设委员会审议,确定业绩等级绩点。
第六条 本办法由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表6
人才项目类业绩认定标准
项目类别 |
分等级 |
绩点 |
人才项目 |
T1 |
60000 |
A1 |
20000 |
A3 |
10000 |
A4 |
8000 |
A5 |
6000 |
A6 |
4000 |
A7 |
2000 |
A8 |
1000 |
B1 |
600 |
B3 |
200 |
C1 |
100 |
附件6
学科专业平台团队类业绩评价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各类学科专业平台和团队建设,规范等级认定,激发工作动力,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科专业平台和团队等级认定的原则是优化结构、提升层次以及促进办学核心指标突破。
第二章 学科平台类等级认定
第三条 学科平台等级认定
T1级:国家一流学科。
T2级:教育部学科评估综合排名前10%(含)。
A1级:山东省第一等次建设学科,教育部学科评估综合排名前20%(含),新增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或专业博士学位类别。
A3级:山东省第二等次建设学科,教育部学科评估综合排名前30%(含)。
A5级:山东省第三等次建设学科,教育部学科评估综合排名前40%(含)。
A6级:新晋ESI世界前1%学科,并保持一年以上。
A7级:教育部学科评估综合排名前50%(含),新增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或专业硕士学位类别。
A8级:教育部学科评估综合排名前60%(含)。
第三章 科研平台和团队类等级认定
第四条 科研平台和团队等级认定
T1级:国家实验室。
T2级:全国重点实验室。
A1级: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试点单位、一带一路国际联合实验室。
A2级: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等科技部认定的科技类创新平台,省部共建全国重点实验室,山东省实验室。
A4级: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等,除科技部以外国家其他部委以自身名义认定的各类科研创新平台。
A5级:山东省重点实验室、山东省重点新型智库、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山东省工程实验室、山东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山东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省委宣传部认定的哲学社会科学类研究平台等科技类创新平台。
A8级:除A5级以外山东省省厅单位以自身名义认定的各类科研创新平台;科技厅认定的科研创新团队。
B1级:教育厅青创团队等除科技厅以外山东省其他省厅以自身名义认定的科研创新团队;由烟台市校地融合发展专项资金资助的学科(专业)建设项目、平台创建项目。
B2级:烟台市重点实验室、烟台市工程技术中心。
第四章 教学平台和团队类等级认定
第五条 实验教学示范(虚拟仿真)中心等级认定
A5级:国家级。
A8级:省级。
B3级:校级。
第六条 示范性基层教学组织(教学团队)、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教材重点研究基地、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地、示范性实习(实训)基地等级认定
A5级:国家级。
A8级:省级。
B3级:校级。
第七条 专业建设项目等级认定
A5级:国家级专业建设项目、通过教育部本科专业三级认证以及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等国际实质等效的专业认证。
A7级:省级专业建设项目。
B2级:校级专业建设项目。
第八条 特色学院、未来技术学院、现代产业学院等级认定
A5级:国家级。
A7级:省级。
B2级:校级。
第九条 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卓越工程师教育实践基地等级认定
A7级:国家级。
B1级:省级。
C1级:校级。
第十条 卓越工程师学院等级认定
A5级:国家级。
A6级:国家级培育。
A7级:省级。
A8级:省级培育。
B2级:校级。
第十一条 科技小院等级认定
A8级:国家级。
B2级:省级。
C1级:校级。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在学科专业平台团队类业绩的等级认定过程中如果出现本办法未做规定的业绩,由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参照本文件规定,按照类似的学科专业平台团队类别确定业绩等级绩点。对于极特殊的业绩,启动“一事一议”,由业绩完成团队提出申请,二级单位签署意见,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组织专家评审,按照业绩类别报校学术委员会学科建设委员会、科学研究委员会、本科教学委员会或研究生教学委员会等审议,确定业绩等级绩点。
第十三条 带有支持经费的平台、团队可以按照对应的纵向项目予以认定,根据就高原则,选择其一认定。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负责解释。
附表7
学科专业平台团队类业绩认定标准
项目类别 |
分等级 |
绩点 |
学科平台 |
T1 |
60000 |
T2 |
30000 |
A1 |
20000 |
A3 |
10000 |
A5 |
6000 |
A6 |
4000 |
A7 |
2000 |
A8 |
1000 |
科研平台和团队 |
T1 |
60000 |
T2 |
30000 |
A1 |
20000 |
A2 |
15000 |
A4 |
8000 |
A5 |
6000 |
A8 |
1000 |
B1 |
600 |
B2 |
400 |
教学平台和团队 |
A5 |
6000 |
A6 |
4000 |
A7 |
2000 |
A8 |
1000 |
B1 |
600 |
B2 |
400 |
B3 |
200 |
C1 |
100 |
说明:ESI学科建设业绩依据主要贡献单位的比重进行核算。
附件7
党建思政类业绩评价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健全完善党建思政工作考核评价体系,促进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和学校中心工作相融合,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党建思政类业绩认定突出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激励创新创优。
第三条 本办法中辅导员评比奖励相关条款,适用于由国家级、省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相关工作研究会、学会、专业委员会举办的辅导员各类单项成果评比。
第二章 党建思政类业绩等级认定
第四条 党建思政类等级认定
A6级:全国高校党建工作标杆院系。
A7级:全国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等同类别成果、全国高校“百个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全国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项目、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改革择优推广项目;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文库、教育部高校原创文化精品、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中青年骨干、教育部高校网络教育名师、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名师工作室;全国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第一等次奖励;全国统战理论政策研究创新成果。
A8级:全国高校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山东省组织工作创新奖、山东省高校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教育部高校场馆育人作用开发、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教育部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典型案例、教育部新时代伟大变革融入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典型案例、教育部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建设工作典型案例;教育部高校数字文物开发、红色文化弘扬基地;教育部学生综合素质训练基地、全国高校综合性教育实践体验基地;教育部全国高校示范“一站式”学生社区;中央网信办中国正能量网络精品征集评选展播活动获奖作品;全国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第二等次奖励、全国高校辅导员各类单项评比第一等次奖励(需为首位)。
B1级:山东省高校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山东省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等同类别成果;山东省高校网络教育名师培育支持计划;山东省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第一等次奖励、山东高校辅导员名师工作室、全国高校辅导员各类单项评比第二等次奖励(需为首位);全省统战理论政策研究重点优秀成果。
B2级:山东省优秀党课、山东省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创新案例等同类别成果;中国高校校报好新闻奖一等奖;山东省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第二等次奖励;全国高校辅导员各类单项评比优秀指导教师;全省统战理论政策研究一般优秀成果。
C1级:山东省高校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突破项目优秀成果、山东省高校优秀党课;山东省委网信办“双百”网络正能量网络精品评选活动获奖作品;山东省高校校报好新闻奖一等奖。山东省高校辅导员各类单项评比第一等次奖励(需为首位)。
C2级:山东省高校辅导员各类单项评比优秀指导教师、山东省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第三等次奖励、山东省高校辅导员各类单项评比第二等次奖励(需为首位)。
C3级:山东省高校辅导员各类单项评比第三等次奖励(需为首位)。
第三章 附则
第五条 在党建思政类业绩的等级认定过程中如果出现本办法未做规定的业绩,由党委组织部参照本文件规定,按照类似的党建思政类别确定业绩等级绩点。对于极特殊的业绩启动“一事一议”,由业绩完成者本人提出申请,二级单位签署意见,党委组织部组织专家评审,确定业绩等级绩点。
第六条 本办法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表8
党建思政类业绩认定标准
项目类别 |
分等级 |
绩点 |
党建思政 |
A6 |
4000 |
A7 |
2000 |
A8 |
1000 |
B1 |
600 |
B2 |
400 |
C1 |
100 |
C2 |
60 |
C3 |
40 |
附件8
校外荣誉类业绩评价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校外荣誉的等级认定,健全完善校外荣誉工作考核评价体系,激发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学术创新的积极性、主动性,提升学校管理、服务等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校外荣誉类的等级认定突出质量导向,坚持立德树人,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突出实绩实效,重点评价社会贡献以及支撑学校高质量发展贡献。
第二章 荣誉分类及等级认定
第三条 荣誉分类
荣誉按颁奖单位行政级别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
第四条 师德师风荣誉等级认定
T1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中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
A3级: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时代楷模、全国道德模范、感动中国年度人物、全国师德楷模、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最美教师、国家级教学名师、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
A6级:全国师德标兵、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中国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全国最美高校辅导员、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
A7级: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高校网络教育名师、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全国教育后勤系统“最美后勤人”等全国教育系统、高校行政主管部门评选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A8级:山东省劳动模范、山东省先进工作者、齐鲁最美教师(团队)、山东省教书育人楷模。
B1级: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山东省高校教学名师、山东省优秀教师、山东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山东省优秀共产党员、山东省优秀党务工作者、山东省干事创业好团队、山东省担当作为好干部、山东省三八红旗手标兵、山东省五一劳动奖章、山东省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山东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山东省学校思政课教师年度人物、山东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山东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
B3级: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
C1级:山东省教育系统“两优一先”获得者、山东省三八红旗手、山东省优秀团干部、山东学校优秀思政课教师、山东省高校优秀辅导员等山东省教育系统、学校行政主管部门评选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第三章 附则
第五条 在校外荣誉类业绩的等级认定过程中如果出现本办法未做规定的业绩,由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参照本文件规定,按照类似的校外荣誉类别确定业绩等级绩点。对于极特殊的业绩,启动“一事一议”,由业绩完成者本人提出申请,二级单位签署意见,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报校学术委员会师资队伍建设委员会审议,确定业绩等级绩点。
第六条 本办法由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表9
校外荣誉类业绩认定标准
项目类别 |
分等级 |
绩点 |
校外荣誉
|
T1 |
60000 |
A3 |
10000 |
A6 |
4000 |
A7 |
2000 |
A8 |
1000 |
B1 |
600 |
B3 |
200 |
C1 |
100 |
附录1
教学研究类A、B类学术期刊目录
A类学术期刊 |
教育研究 |
现代大学教育 |
高等教育研究 |
江苏高教 |
中国高教研究 |
思想教育研究 |
高等工程教育研究 |
大学教育科学 |
复旦教育论坛 |
研究生教育研究 |
高校教育管理 |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
中国高等教育 |
|
B类学术期刊 |
全球教育展望 |
教育发展研究 |
北京大学教育评论 |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
清华大学教育研究 |
教师教育研究 |
比较教育研究 |
教育与经济 |
教育学报 |
外国教育研究 |
思想理论教育 |
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 |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 |
教育科学 |
中国教育学刊 |
开放教育研究 |
现代远程教育研究 |
远程教育杂志 |
中国电化教育 |
电化教育研究 |
黑龙江高教研究 |
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
中国高校科技 |
重庆高教研究 |
中国大学教学 |
高教发展与评估 |
高教探索 |
|
附录2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类A4至B1级中文学术期刊目录
A4级中文学术期刊目录 |
期刊名称 |
学科 |
中国社会科学 |
综合 |
A7级中文学术期刊目录 |
期刊名称 |
学科 |
求是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马克思主义研究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经济研究 |
应用经济学 |
经济学季刊 |
应用经济学 |
中国语文 |
中国语言文学 |
文学评论 |
中国语言文学 |
中国边疆史地研究 |
民族学 |
民族研究 |
民族学 |
外语教学与研究 |
外国语言文学 |
外国文学评论 |
外国语言文学 |
管理世界 |
工商管理学 |
管理科学学报 |
工商管理学 |
法学研究 |
法学 |
中国法学 |
法学 |
艺术设计研究 |
建筑学、艺术学 |
中央音乐学院学报 |
音乐与舞蹈学 |
体育科学 |
体育学 |
北京大学教育评论 |
教育学 |
历史研究 |
历史学 |
哲学研究 |
哲学 |
社会学研究 |
社会学 |
中国图书馆学报 |
信息资源管理与文献学 |
新闻传播与研究 |
新闻学与传播学 |
政治学研究 |
政治学(区域国别学和国际问题研究) |
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综合 |
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综合 |
A8级中文学术期刊目录 |
期刊名称 |
学科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社会主义研究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教学与研究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思想理论教育导刊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马克思主义与现实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世界经济 |
应用经济学 |
中国工业经济 |
应用经济学 |
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 |
应用经济学 |
金融研究 |
应用经济学 |
中国农村经济 |
应用经济学 |
文学遗产 |
中国语言文学 |
文献 |
中国语言文学 |
文史 |
中国语言文学 |
中国文学研究 |
中国语言文学 |
文艺理论研究 |
中国语言文学 |
西北民族研究 |
民族学 |
世界民族 |
民族学 |
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民族学 |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 |
民族学 |
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
民族学 |
外国文学 |
外国语言文学 |
外国文学研究 |
外国语言文学 |
中国外语 |
外国语言文学 |
现代外语 |
外国语言文学 |
外国语 |
外国语言文学 |
南开管理评论 |
工商管理学 |
中国软科学 |
工商管理学 |
会计研究 |
工商管理学 |
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 |
工商管理学 |
中国管理科学 |
工商管理学 |
中外法学 |
法学 |
法学家 |
法学 |
政法论坛 |
法学 |
法制与社会发展 |
法学 |
法律科学 |
法学 |
装饰 |
建筑学、艺术学 |
城市规划学刊 |
建筑学 |
北京舞蹈学院学报 |
音乐与舞蹈学 |
音乐研究 |
音乐与舞蹈学 |
上海体育大学学报 |
体育学 |
北京体育大学学报 |
体育学 |
教育研究 |
教育学 |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
教育学 |
中国史研究 |
历史学 |
近代史研究 |
历史学 |
考古学报 |
考古学 |
人口研究 |
社会学(人口学) |
中国人口科学 |
社会学(人口学) |
图书情报工作 |
信息资源管理与文献学 |
情报学报 |
信息资源管理与文献学 |
国际新闻界 |
新闻学与传播学 |
新闻大学 |
新闻学与传播学 |
哲学动态 |
哲学 |
自然辩证法研究 |
哲学 |
世界经济与政治 |
政治学(区域国别学和国际问题研究) |
当代亚太 |
政治学(区域国别学和国际问题研究) |
统计研究 |
统计学 |
世界宗教研究 |
宗教学 |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学报 |
综合 |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
综合 |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综合 |
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 |
综合 |
文史哲 |
综合 |
学术月刊 |
综合 |
开放时代 |
综合 |
探索与争鸣 |
综合 |
B1级中文学术期刊目录 |
期刊名称 |
学科 |
思想教育研究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思想理论教育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科学社会主义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财贸经济 |
应用经济学 |
国际贸易问题 |
应用经济学 |
经济学动态 |
应用经济学 |
农业经济问题 |
应用经济学 |
经济科学 |
应用经济学 |
中国文学批评 |
中国语言文学 |
文艺争鸣 |
中国语言文学 |
出土文献 |
中国语言文学 |
语言科学 |
中国语言文学 |
语言文字应用 |
中国语言文学 |
云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
民族学 |
民俗研究 |
民族学 |
民族学刊 |
民族学 |
湖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民族学 |
贵州民族研究 |
民族学 |
外语教学 |
外国语言文学 |
外语与外语教学 |
外国语言文学 |
中国翻译 |
外国语言文学 |
当代外国文学 |
外国语言文学 |
外语界 |
外国语言文学 |
管理评论 |
工商管理学 |
管理工程学报 |
工商管理学 |
管理科学 |
工商管理学 |
科研管理 |
工商管理学 |
经济管理 |
工商管理学 |
清华法学 |
法学 |
法学 |
法学 |
东方法学 |
法学 |
法商研究 |
法学 |
当代法学 |
法学 |
比较法研究 |
法学 |
法学评论 |
法学 |
现代法学 |
法学 |
知识产权 |
法学 |
南京艺术学院学报 |
建筑学、艺术学 |
中国音乐学 |
音乐与舞蹈学 |
中国音乐 |
音乐与舞蹈学 |
武汉体育学院学报 |
体育学 |
体育学刊 |
体育学 |
中国体育科技 |
体育学 |
成都体育学院学报 |
体育学 |
高等教育研究 |
教育学 |
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教育学 |
世界历史 |
历史学 |
当代中国史研究 |
历史学 |
文物 |
考古学 |
社会 |
社会学 |
中国青年研究 |
社会学 |
大学图书馆学报 |
信息资源管理与文献学 |
图书情报知识 |
信息资源管理与文献学 |
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 |
新闻学与传播学 |
编辑学报 |
新闻学与传播学 |
道德与文明 |
哲学 |
自然辩证法通讯 |
哲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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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3
自然科学研究类A8至B3级学术期刊目录
A8级学术期刊目录 |
期刊名称 |
学科 |
中国数学会T1期刊 |
数学 |
Physical Review Applied |
物理学 |
Physics Letters B |
物理学 |
Optics Letters |
物理学 |
Optics Express |
物理学 |
Physical Review Research |
物理学 |
European Journal of Medicinal Chemistry |
药学 |
British Journal of Pharmacology |
药学 |
Bioorganic Chemistry |
药学 |
Journal of Natural Products |
药学 |
Archives of Toxicology |
药学 |
Journal of the European Ceramic Society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Materials Science and Engineering A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Scripta Materialia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Applied Surface Science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Journal of Nuclear Materials |
核科学与技术 |
Progress in Nuclear Energy |
核科学与技术 |
Nuclear Engineering and Design |
核科学与技术 |
Applied Thermal Engineering |
核科学与技术 |
Nuclear Materials and Energy |
核科学与技术 |
Food Bioscience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食品科学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Biological Macromolecules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Critical Review in Food Science and Nutrition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Future Foods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AIChE Journal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Chemical Engineering Science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Industrial and Engineering Chemistry Research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机械工程学报 |
机械工程 |
Wear |
机械工程 |
Journal of Sound and Vibration |
机械工程 |
Measurement |
机械工程 |
Engineering Failure Analysis |
机械工程 |
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Chemical Engineering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Environmental Research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Process Safety and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Atmospheric Research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Separation and Purification Technology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Biological Macromolecules |
生物工程 |
IEEE Transactions on Instrumentation and Measurement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IEEE Internet of Things Journal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IEEE Transactions on Communications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IEEE Electron Device Letters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China Communications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Composite Structures |
土木工程 |
Structures |
土木工程 |
Journal of Building Engineering |
土木工程 |
Journal of Constructional Steel Research |
土木工程 |
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
土木工程 |
CCF A类国际会议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软件学报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计算机学报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建筑学报 |
建筑学 |
建筑师 |
建筑学 |
Accounting Review |
工商管理学 |
Journal of Operations Management |
工商管理学 |
European Journal of Operational Research |
工商管理学 |
Ecological Economics |
工商管理学 |
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
工商管理学 |
B1级学术期刊目录 |
期刊名称 |
学科 |
Communications on Pure and Applied Analysis |
数学 |
Discrete Mathematics |
数学 |
Discrete Applied Mathematics |
数学 |
Advances in Applied Mathematics and Mechanics |
数学 |
Discrete and Continuous Dynamical Systems |
数学 |
Nuclear Physics B |
物理学 |
Physica B-Condensed Matter |
物理学 |
Physical Review Materials |
物理学 |
Optical Materials Express |
物理学 |
Physics Letters A |
物理学 |
European Journal of Pharmacology |
药学 |
Bioorganic & Medicinal Chemistry |
药学 |
Annals of Nuclear Energy |
核科学与技术 |
Nuclear Engineering and Technology |
核科学与技术 |
Fusion Energy and Design |
核科学与技术 |
Journal of the American Ceramic Society |
核科学与技术 |
Chinese Journal of Mechanical Engineering |
机械工程 |
中国机械工程 |
机械工程 |
摩擦学学报 |
机械工程 |
振动工程学报 |
机械工程 |
仪器仪表学报 |
机械工程 |
Journal of Water Process Engineering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ACS ES&T Water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Environmental Science−Nano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Aquatic Toxicology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Chemistry A European Journal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IEEE Photonics Technology Letters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Optics Communications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Journal of Luminescence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IEEE Wireless Communications Letters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ACS Applied Electronic Materials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工程力学 |
土木工程 |
土木工程学报 |
土木工程 |
Journal of Composites for Construction |
土木工程 |
Journal of Bridge Engineering |
土木工程 |
Journal of Engineering Mechanics |
土木工程 |
建筑科学 |
建筑学 |
南方建筑 |
建筑学 |
世界建筑 |
建筑学 |
城市发展研究 |
建筑学 |
Manufacturing &Service Operations Management |
工商管理学 |
Operations Research |
工商管理学 |
B3级学术期刊目录 |
期刊名称 |
学科 |
Graphs and Combinatorics |
数学 |
Discrete and Continuous Dynamical Systems-Series B |
数学 |
Algebras and Representation Theory |
数学 |
Journal of Difference Equations and Applications |
数学 |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Numerical Analysis and Modeling |
数学 |
Applied Physics B-Lasers and Optics |
物理学 |
Journal of the Optical Society of America B-Optical Physics |
物理学 |
EPL |
物理学 |
Journal of Physics: Condensed Matter |
物理学 |
European Physical Journal B |
物理学 |
Pharmacology Research & Perspectives |
药学 |
原子能科学技术 |
核科学与技术 |
核动力工程 |
核科学与技术 |
核技术 |
核科学与技术 |
工程热物理学报 |
核科学与技术 |
Proceedings of the Institution of Mechanical Engineers Part C-Journal of Mechanical Engineering Science |
机械工程 |
振动、测试与诊断 |
机械工程 |
排灌机械工程学报 |
机械工程 |
表面技术 |
机械工程 |
液压与气动 |
机械工程 |
Water Air and Soil Pollution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Environmental Science−Water Research & Technology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Water Science and Technology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Environmental Engineering Science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Desalination and Water Treatment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Organic electronics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电子科技大学学报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激光与红外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信息通信技术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通信技术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Advances in Structural Engineering |
土木工程 |
KSCE Journal of Civil Engineering |
土木工程 |
岩土工程学报 |
土木工程 |
建筑材料学报 |
土木工程 |
建筑结构 |
土木工程 |
建筑节能(中英文) |
建筑学 |
建筑遗产 |
建筑学 |
时代建筑 |
建筑学 |
新建筑 |
建筑学 |
西部人居环境学刊 |
建筑学 |
系统工程学报 |
工商管理学 |
系统管理学报 |
工商管理学 |
运筹与管理 |
工商管理学 |
附录4
一类出版社名单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类 |
人民出版社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商务印书馆 |
北京大学出版社 |
中华书局 |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三联书店 |
经济科学出版社 |
学习出版社 |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
中央编译出版社 |
人民音乐出版社 |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
人民体育出版社 |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
人民美术出版社 |
科学出版社 |
法律出版社 |
人民文学出版社 |
|
自然科学研究类 |
中国农业出版社 |
电子工业出版社 |
化学工业出版社 |
机械工业出版社 |
科学出版社 |
人民交通出版社 |
人民卫生出版社 |
人民邮电出版社 |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
中国人口出版社 |
中国中医药出版社 |
科学普及出版社 |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 |
清华大学出版社 |
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人民教育出版社 |
教育科学出版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