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学校人才引进和岗位聘任有关规定,学校将开展2021年下半年入职人员聘期中期考核,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核内容
被考核人员的目标任务以合同约定为准,中期考核原则上需要完成合同约定聘期目标任务的50%,用于考核的所有业绩成果应在合同开始后的36个月内取得,主要包括:
1.教学情况
包括讲授本科生课程情况、课堂教学评价等内容。
2.教研和科研情况
包括教研和科研项目、学术论文、学术著作、成果奖励等,上报业绩须在科研系统审核通过。
3.其他情况
以上没有涵盖的业绩或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二、考核程序
1.被考核人员登录“办事服务大厅”,通过“人事管理系统-考核与测评-中期考核-2021年下半年中期考核”上传聘用合同并填写相关内容。
2.各单位通过人事管理系统对被考核人员填写的各项业绩进行初审。
3.教务处、社会科学处、科技处、研究生处等部门对被考核人员的业绩进行复核,复核结果反馈至各单位。
4.各单位通过人事管理系统出具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提报,中期考核表纸质版和学院考核报告经单位党政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人事处。
5.人事处汇总被考核人员的业绩情况上报学校。
6.人事处将考核结果反馈至各单位。
三、考核结果
中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对不合格人员,学校将给予本人及所在单位书面警示通知。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引进人员的中期考核工作,及时加强人才的聘期过程管理,对聘期中期考核不合格人员加强管理和督促,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其完成聘期目标任务。
四、工作安排
请各单位于11月22日之前通过人事管理系统对被考核人员的业绩进行初审和提交,考核表纸质版和考核报告的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叶梦
办公电话:6(90)5223
附件
2021年下半年入职人员名单
人事处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