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上半年入职人员聘期中期考核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11-18 点击数:

各单位:

根据学校人才引进和岗位聘任有关规定,学校将开展2021年上半年入职人员聘期中期考核,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核内容

被考核人员的目标任务以合同约定为准,中期考核原则上需要完成合同约定聘期目标任务的50%用于考核的所有业绩成果应在合同开始后的36个月内取得,主要包括:教学情况、教研和科研情况、其他业绩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上述考核内容中,教学、教研和科研数据已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通过,被考核人员仅须确定哪条数据作为考核业绩或超额业绩使用;未包含在教研和科研数据里的其他业绩,被考核人员须在考核表第十五项“其他业绩情况说明”中自行添加。如有未完成合同约定的聘期目标,被考核人员须在考核表的第十六项内填写,有某项业绩特别突出或做出特殊贡献且未包含在聘期目标中的,被考核人员可在考核表的第十六项内如实填写。

二、考核程序

1.被考核人员选填“聘期中期考核表”。

2.二级单位对被考核人员选填的各项业绩进行初审,出具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人事处。

3.被考核人员填写的其他业绩或需要说明的情况由相关职能部门复核,复核结果反馈至各二级单位。

4.人事处汇总被考核人员的业绩情况上报学校。

5.人事处将考核结果反馈至二级单位。

三、考核结果

中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对不合格人员,学校将给予本人及所在单位书面警示通知。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引进人员的中期考核工作,及时加强人才的聘期过程管理,对聘期中期考核不合格人员加强管理和督促,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其完成聘期目标任务。

四、工作安排

1.个人选填业绩。

2.二级单位初审并公示。其中1121-25日为各单位公示时间。

中期考核表纸质版和学院考核报告(单独书面说明,注明考核人员姓名、单位考核小组名单、考核结果,领导签字盖章)须经单位党政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1125日下午下班前提交办公楼222室。二级单位汇总考核表(word版)及聘用合同(pdf版)于1121日下午下班前发至邮箱ytursc@163.com

五、注意事项

1.考核表中已有数据严禁修改,否则后果自负。如有异议请及时与人事处联系。

2.考核表第十五、十六项如有填写,所写业绩的格式须与考核表已有教学、教研和科研数据格式匹配。

 

联系人:王磊(6901265)杨新霞(6902633

 

 

   人事处

                                    2024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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