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学校人才引进和岗位聘任有关规定,学校将开展2021年上半年入职人员聘期中期考核,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核内容
被考核人员的目标任务以合同约定为准,中期考核原则上需要完成合同约定聘期目标任务的50%,用于考核的所有业绩成果应在合同开始后的36个月内取得,主要包括:教学情况、教研和科研情况、其他业绩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上述考核内容中,教学、教研和科研数据已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通过,被考核人员仅须确定哪条数据作为考核业绩或超额业绩使用;未包含在教研和科研数据里的其他业绩,被考核人员须在考核表第十五项“其他业绩情况说明”中自行添加。如有未完成合同约定的聘期目标,被考核人员须在考核表的第十六项内填写,有某项业绩特别突出或做出特殊贡献且未包含在聘期目标中的,被考核人员可在考核表的第十六项内如实填写。
二、考核程序
1.被考核人员选填“聘期中期考核表”。
2.二级单位对被考核人员选填的各项业绩进行初审,出具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人事处。
3.被考核人员填写的其他业绩或需要说明的情况由相关职能部门复核,复核结果反馈至各二级单位。
4.人事处汇总被考核人员的业绩情况上报学校。
5.人事处将考核结果反馈至二级单位。
三、考核结果
中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对不合格人员,学校将给予本人及所在单位书面警示通知。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引进人员的中期考核工作,及时加强人才的聘期过程管理,对聘期中期考核不合格人员加强管理和督促,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其完成聘期目标任务。
四、工作安排
1.个人选填业绩。
2.二级单位初审并公示。其中11月21日-25日为各单位公示时间。
中期考核表纸质版和学院考核报告(单独书面说明,注明考核人员姓名、单位考核小组名单、考核结果,领导签字盖章)须经单位党政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11月25日下午下班前提交办公楼222室。二级单位汇总考核表(word版)及聘用合同(pdf版)于11月21日下午下班前发至邮箱ytursc@163.com。
五、注意事项
1.考核表中已有数据严禁修改,否则后果自负。如有异议请及时与人事处联系。
2.考核表第十五、十六项如有填写,所写业绩的格式须与考核表已有教学、教研和科研数据格式匹配。
联系人:王磊(6901265)杨新霞(6902633)
人事处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