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职称办 > 正文

关于做好2017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12-04 点击数:

 

我校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和推荐原则

在我校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按照各职务系列任职条件规定,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在非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不能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另外,申报高校教师职务者,须参加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凡属于1994年之前到高等学校任教的人员,可以免于岗前培训,但必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二、标准条件

 执行《烟台大学教师职务评审条件(2017年修订)及其“实施办法”,以及国家和省制定的各系列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标准条件。

三、建立健全评议推荐组织

1)各二级管理单位要成立学术委员会或民主评议推荐组(必须7人以上,含7人,不能是3的倍数),对本单位申报人进行综合评议并排名推荐。

2)各二级管理单位要选派1名有责任心的业务人员作为联络员,熟悉有关政策要求,负责组织、协调本单位的职称申报工作,按时参加有关工作会议,及时完成相关材料的报送,做好本单位、申报人和学校间的情况解释、沟通和联系工作。

 四、严格执行申报和推荐程序

1)各单位要及时向相关人员传达今年职称工作的部署和要求。

2认真审查申报人材料,审查合格须由负责人签字。

3)各单位专家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在申报人员进行评议推荐前,必须公开专业技术岗位数、公开任职条件、公开推荐办法、申报人公开述职、公开申报人的评审材料、公开被推荐人名单,并在评议推荐结束后,填写申报人员的“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并由所有专业技术人员签字。

4)各单位将申请人排出推荐顺序。
     
五、常规问题的说明

1凡未满40申报教授职务资格,须取得博士学位,申报副教授职务资格,须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否则须按破格条件掌握。

2)改变工作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并具备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相同的基本条件和业绩条件,才可聘任和申报专业技术职务。

3)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学校不做统一要求,外语成绩、计算机合格证可作为教师职务评聘的参考依据。

六、申报相关工作的要求

1. 关于论文、著作要求

外文论文需要中文译文。

申报晋升教授人员,提交的著作均为“著”或者“译著”,其他形式的著作不予受理。

2. 继续规范学术检索

申报晋升高级职称的人员,提交的论文、著作均需进行学术检索,申报人员确定提交检索的学术成果不可退换,所以申报人须慎重选择代表性成果。

学术检索由各二级管理单位统一组织,检索任务由我校图书馆承担。各单位须事先审核申报高级职称人员提交的代表性成果的电子版是否与所刊发的原刊格式完全一致,然后将申报人的代表性成果电子版与学术检索表(电子版)统一提交至图书馆,由图书馆出具加盖检索机构公章的学术检索表(纸质版)。如因申报人提交的代表性成果电子版与刊发格式不一致,导致检索结果偏差,后果由申报人及各单位负责。

3. 文章收录情况的证明材料只接受授权机构证明

凡是在《职称申报表》的主要学术成果备注栏填写收录情况、影响因子和他引次数等信息的,必须提供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或烟台大学图书馆开具的检索证明,学校不接受其他机构的收录或检索证明材料。收录情况、影响因子和他引次数等信息以社科处(科技处) 审核结果为准。

另,申报人提交的检索证明,必须内容详尽、完整。

4.教学工作量执行《烟台大学本科教学工作量量化办法》。

5.人事代理人员职称评聘问题

事代理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聘,继续由我校自行组织评议推荐,即由各学院及教学单位(处级)统一组织申报人参加相应系列各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议推荐,任职条件和评议推荐程序与正式人员相同

6.申报人提交的科研成果业绩(项目和获奖),均仅受理20171212日之前公布的。

七、关于材料收审的权责问题

为明晰材料收审权责,申报人提交的佐证材料及其学术证明材料在二级单位评议推荐前必须经单位审核,负责人在相关材料上签字。凡因个人提交至业务部门审核不合格并被取消成果,间接或直接造成学院推荐排名、学校评议不公平、不合理等不良后果的,学校将对单位负责人全校通报,并落实责任担负。因此各单位负责人应增强工作责任心,认真审核评审材料,从严审核。

八、其它

举报,请以书面方式向我处反映(不受理口头、电话或匿名信形式反映的意见)其它相关信息,请及时关注人事处网站。

过去的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烟台大学人事处

                                              2017124


                                                 时  间  安  排

 

        

1130日(四)至124日(一)

l  学校研究部署工作。

l  拟定《烟台大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l  召开烟台大学职称工作布置会(周一下午)。

125日(二)至1212日(二)

l  各单位统一组织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向图书馆提交学术成果材料,申请学术检索查新。

l  各单位完成民主评议推荐,上报《学术委员会成员名单》、《申报职称人员名单》等。

l  申报人和所在单位准备申报材料(表格和佐证资料)。

1213日(三)至1221日(四)

l  人事处先后验收审查非教师和教师系列人员申报材料(申报高级职称人员,所交材料须包括图书馆出具的“学术检索表”)

l  人事处、教务处(含教学督评中心)、社科(科技)处、研究生处审核相关申报材料。

l  申报材料网上展示,同时受理举报并进行查证。

l  实物展示申报人材料。

1222日(五)之后

l  完成非教师各系列学科组评议和学校推荐工作。

l  召开学校高评会,完成教师、非教师各系列评议推荐及评审工作。

l  各系列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网上公示。

(责任编辑:烟台大学-人事处)


联系我们:人事科:0535-6902433;人才办:0535-6902431;劳资科:0535-6902432;师资科:0535-6902633;档案室:0535-6901941;社保科:0535-6902480
友情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教育厅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Copyright© 2015  www.ytu.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       人事处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清泉路30号烟台大学办公楼22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