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申报人:
请严格按照如下要求,及时将有关材料报送至本学院(部门)职称工作负责人员。
一、 申报高校教师职务
12月12日(二)前 单位推荐阶段
1.填写“2017年度职称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报至单位。
2.连续第三次及以上申报相同教师职务人员,请填写“新增成果表”。
3、申报高级职务需要提交《学术检索表》(校内检索)。申报人的代表性学术成果的电子版与原刊刊发格式必须完全一致。各申报人首先将代表性成果的电子版、原刊及填好的学术检索表(电子版)交至单位,经单位审核无误后,由单位统一与我校图书馆联系检索事宜,人事处不再负责此项工作。
4.按照单位要求,完成推荐工作。
12月12日(二)
在获得单位推荐后,准备如下工作:
文字材料:
1、《烟台大学申报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价表》(2017版)(需将灰底或红色的提示文字删除,A3纸双面打印,5份,不盖章,填写的文字字体一律用仿宋体,不可添加附页或加粗字体,不准变动页码,允许适当调整表格高宽。)
2、《六公开监督卡》一人一份(可复印)。
证明材料:
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现职称证书(初级职称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均须原件。
2、《评价表》中填写的业绩材料(即《评价表》“二、任现职以来业绩达标条件”和“四、代表性学术成果及科研情况”栏中提到的,均须提供支撑材料):
(1)论文原刊,如果提交论文打印件,须经科研处审核通过,盖章签字后视为有效;(2)论文收录证明、转载、他引材料和期刊影响因子证明,必须是由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或我校图书馆开具的检索证明;(3)著作、获奖证书、科研项目鉴定证书或批准书或结题报告或合同书;(4)所交材料须能显示申报人在该成果中的位次;(5)外文论文须提交中文译文。
注:在《评价表》“业绩综述”栏介绍的本人业绩不需要提交证明材料。
3、申报人若满足“评审条件”中的著作项,须提供本单位开具的符合“评审条件”规定的审核报告。
4、凡同一刊物可查出不同分区收录的,须提供本单位学术委员会出具的相关证明报告。
电子文档:
《评价表》电子文档(word)文件名必须是如下格式“拟申报职务+学院名称+姓名+文件名称”(如破格务必在文件名注明),如“副教授+艺术学院+孙俪+评价表(破格)”
缴费:评审费交到所在单位。
注:学术成果一旦提交无法更换,如违反相关条款,将失去进一步评审资格。
12月19日(二)-12月20日(三)
职能部门审核《烟台大学教师系列申报职称情况评价表》审核定稿后,报送40份。(需要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和申报人签字)
二、申报非教师系列职务
12月12日(二)前 单位推荐阶段
1.填写“2017年度职称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报至单位。
2. 申报高级职务需要提交《学术检索表》(校内检索)。申报人的代表性学术成果的电子版与原刊刊发格式必须完全一致。各申报人首先将代表性成果的电子版、原刊及填好的学术检索表(电子版)交至单位,经单位审核无误后,由单位统一与我校图书馆联系检索事宜,人事处不再负责此项工作。
3、按照单位要求,完成推荐工作。
12月12日(二)
在获得单位推荐后,准备如下工作:
文字材料:
1、《烟台大学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价表》(2017版)(需将提示文字删除,A3纸双面打印,5份,不盖章,填写的文字字体一律用仿宋体,不可添加附页或加粗字体,不准变动页码,允许适当调整表格高宽。)
2、《六公开监督卡》一人一份(可复印)。
证明材料:
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现职称证书(初级职称不提供),均须原件。
2、《评价表》中填写的业绩材料(即《评价表》“五、任现职后取得的成果及受奖情况”和“六、任现职后的著作、论文及重要技术报告等”栏中提到的,均须提供支撑材料):
(1) 论文原刊,如果提交论文打印件,须经科研处审核通过,盖章签字后视为有效;(2)论文收录证明、转载、他引材料和期刊影响因子证明,必须是由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或我校图书馆开具的检索证明;(3)著作、获奖证书、科研项目鉴定证书或批准书或结题报告或合同书;(4)所交材料须能显示申报人在该成果中的位次;(5)外文论文须提交中文译文。
电子文档:
《评价表》电子文档(word)文件名必须是如下格式“拟申报职务+学院名称+姓名+文件名称”(如破格务必在文件名注明),如“副教授+艺术学院+孙俪+评价表(破格)”
缴费:评审费交到所在单位。
注:学术成果一旦提交无法更换,如违反相关条款,将失去进一步评审资格。
12月19日(二)-12月20日(三)
职能部门审核《烟台大学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情况评价表》审核定稿后,报送40份。需要单位签章和负责人签字,“学科组意见”置空。
附件
(责任编辑:烟台大学-人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