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申报人:
1、请严格按照如下要求,及时将有关材料报送至本学院(部门)职称工作负责人员。
2、根据实时进度,人事处将随时调整和补充各项信息,请及时查看人事处网站。
一、申报高校教师职务正常评审
9月24日(三)前 单位推荐阶段
1.填写《推荐人员信息汇总表》,报至单位
2.连续第三年申报相同教师职务人员,请填写“新增成果表”。
3.按照单位要求,完成推荐动作。
4.完成单位规定的其他动作。
9月24日(三)
在获得单位推荐后,准备如下工作:
文字材料:
1、《烟台大学高校教师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情况一览表》(2014版)(需将灰底色的提示文字删除,A3纸双面打印,5份,盖章,填写的文字字体一律用仿宋体,不可添加附页,不准变动页码,允许适当调整表格高宽。需单位公章和负责人签字)
2、《六公开监督卡》一人一份(可复印)。
证明材料:
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现职称证书(初级职称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均须原件。(免试人员不需提供免试表)
2、《一览表》中填写的业绩材料(即《一览表》“三、任现职以来业绩达标条件”和“五、代表性学术成果及科研情况”栏中提到的,均须提供支撑材料):
论文原刊和论文收录证明、转载、他引材料和期刊影响因子证明(必须是由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开具的详细收录、检索证明)、 著作、获奖证书、科研项目鉴定证书或批准书或结题报告或合同书。其中科研、教改项目和获奖等佐证材料的证书、证明材料等,提交原件。在《一览表》“业绩综述”栏介绍的本人业绩不需要提交证明材料。
3、申报人若满足“评审条件”中的著作项,须提供本单位开具的符合“评审条件”规定的审核报告。
电子文档:
《一览表》电子文档(word)文件名必须是如下格式“拟申报职务+学院名称+姓名+文件名称”(如破格或转系列务必在文件名注明),如“副教授+艺术学院+孙俪+一览表”
缴费:
评审费、学术检索费交到所在单位
9月25日(四)
报送材料至人事处审核
9月29日(一)——时间另行通知
1、根据届时工作进度和本通知更新要求,高级职务申报人登陆教育厅网站http://www.sdjyrs.gov.cn/index.html查找“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系统”,点击个人申报,提交学术成果,同时填报申报信息。其中,“代表性学术成果”的各项检索信息(如期刊期号等)请务必填写准确,否则,如出现“检测不到”等结果,各申报人后果自负;“备注”栏内只能填写有收录证明材料的“SCI、EI收录及影响因子”情况,其余信息切勿填写。
2、学术成果一旦提交无法更换,如违反相关条款,将失去进一步评审资格。
10月8日(三)
《烟台大学高校教师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情况一览表》经职能部门审核定稿后,报送40份。(需要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和申报人签字)
10月19日(日)前
1、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职称评审表》(A4纸双面打印,手工填写,报1份)
2、其中学校高评委推荐上报教育厅评审教授的人员,上报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现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岗前培训合格证书的复印件,以及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或免试表原件。各种证书、证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外文论文的全文中译文以及检索机构出具的《学术检索表》(含鉴章的论文打印件)须装订成一册。最后咨询人事处,提供《七人以上专家委员会签名单》、《单位推荐人员公示5日无异议申明书》。并在人事处的指导下办理其他程序。
二、申报改系列评审
1、除需要填写打印《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2份(单张正反面)外,其他要求根据申报教师系列参考上文的要求。
2、该表中“现从事何种专业技术工作”填写职务系列,即:“高校教师”等;“拟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填写职务名称,如“教授、高级实验师、研究馆员”等。“单位考核意见”为所在院、系填写,明确是否符合改入系列要求和改变职务条件。其后各项不填写。
附件:
(责任编辑:烟台大学-人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