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学校人才引进和岗位聘任有关规定,学校将按照《聘用合同》约定对2020年下半年入职人员进行聘期中期考核。现将考核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起止时间
合同起始时间至聘期第36个月。用于考核的所有业绩成果须在考核起止时间内取得,并经科技处、社会科学处、教务处、研究生处等部门审核通过。
二、考核内容
以合同约定的目标任务为准,主要包括:
1.教学情况
主要指每学年平均授课学时、年平均工作量、每学期的教学效果综合评价等内容。
2.教研科研情况
主要指教研科研项目、学术论文、学术著作、成果奖励等,上报业绩须在科研系统审核通过。
3.其他情况
以上没有涵盖的业绩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三、考核程序
1.被考核人员通过“人事管理系统-考核与测评-中期考核-2020年下半年新进人员中期考核”填写相关内容并上传聘用合同等材料;
2.二级单位通过人事管理系统对被考核人员业绩等内容进行初审。
3.科技处、社科处、教务处、研究生处等职能部门对被考核人业绩进行复核,复核结果反馈至各学院。
4.二级单位通过人事系统出具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在本单位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提报,考核表纸质版和考核报告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人事处。
5.人事处汇总被考核人员的业绩情况上报学校。
6.人事处将考核结果反馈至学院。
四、考核结果
中期考核原则上需要完成合同约定聘期目标任务的50%。中期考核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级别。对不合格的人员,学校将给予本人及所在单位书面警示通知。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引进人员的中期考核工作,及时加强人才的聘期过程管理,对聘期中期考核不合格人员要加强管理和督促,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其完成聘期目标任务。
五、工作安排
请各单位于11月5日之前通过人事管理系统对被考核人员的业绩进行初审和提交,考核表纸质版和考核报告的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磊
办公电话:6(90)5223
附件
烟台大学2020年下半年新进人员名单
人事处
2023年10月11日